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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的批复。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价格监测和认定法规、办法,统筹全市价格监测相关工作,承担旗区价格监测和认定业务指导工作。 
  2.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全市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监测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全市市场价格动态预警机制,承担自治区和全市应急价格监测任务,为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提供决策依据和提出预警建议。 
  3.分析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及成本,市场供求等变动情况及原因,及时反映市场价格热点问题,研判价格走势及其影响。 
  4.开展相关价格专项调查,跟踪反映国家和自治区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承担市场价格监测工作,提出政策建议。 
  5.编制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发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信息,适时引导市场预期。 
  6.承担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国务院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提出的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7.承担价格认定复核工作;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涉税财物价格认定。 
  8.承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科、价格认定科、价格监测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价格监测工作  
  2024年,我市价格监测工作紧紧围绕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菜篮子”、“米袋子”、“煤炭”保供稳价的总体要求,完善价格监测信息服务体系,确保了价格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为上级部门及当地政府提供了价格监测预警信息和决策资料,发挥了价格监测在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1-10月份,上报价格监测报表共14个类别192项;报送数据达2000余条,数据上报准确率达100%,完成价格监测信息100余篇。
  (二)价格认定工作
  1、高质高效推进涉纪检监察、刑事、行政案件财物价格认定及复核工作。严格执行价格认定制度和程序,强化对价格认定依据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审查,保证价格认定结论客观、准确、可靠,优质高效完成各项涉纪检监察、刑事、涉行政案件价格认定工作。1-10份,市价格认定局共办理各类价格认定业务23件,认定金额6000万元。
  2、全面推进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打造“大数据+价格认定”工作模式,提升价格认定工作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扎实推进“业务上网、数据入库”工作,完善优化平台运行管理各项基本制度和操作规程,推动综合业务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运行。
  3、全力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做好鄂尔多斯作为自治区试点的工作部署,加强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进行了协调对接,建立了部门联合推动工作机制,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价格争议纠纷多元调解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此项工作已入驻司法平台开展线上调解。
  4、加强学习,提升工作质量,强化风险防控。一是积极参加了国家及自治区举办的价格认定和监测业务培训,提升个人业务素质。二是规范价格认定行为,提升工作质量,认真开展价格认定业务自查,从办理价格认定案件的每一环节入手,逐一分析,从中查找问题,研究潜在风险,制定改进措施,达到纠错、整改、完善、提高的目的,科学、准确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印发的《价格认定规定》和自治区有关价格认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和不断增强依法认定意识、岗位责任意识、风险防控意识,严格办案程序,规范办案行为,落实办案责任,确保价格认定结论更加更加科学、规范。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212.6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9.69万元,下降12.25%,变动原因:2024年度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价格认定价格监测专项经费未支付完成,年底财政收回;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22万元,下降2.84%。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212.6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12.6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22万元,下降2.84%,变动原因:人员工资变动。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率与上年持平,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率与上年持平,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212.6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12.6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22万元,下降2.84%,变动原因:项目款项支付较上年度减少及人员的工资变动。
  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率与上年持平,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率与上年持平,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12.65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12.65万元,占 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12.65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166.81万元,占 78.44%;
  本年项目支出 45.84万元,占 21.56%;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212.6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9.69万元,下降12.25%,变动原因:2024年度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价格认定价格监测专项经费未支付完成,年底财政收回;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22万元,下降2.84%,变动原因:减少的原因是上年度发放了2022年度的带薪休假补贴和2023年度1月到9月份的带薪休假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12.65万元。与年初预算 242.34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87.7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174.7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9.23万元。其中:
  1.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34.98万元,支出决算1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工资变动调整。
  2.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69万元,支出决算4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价格认定价格监测专项经费未支付完,年底财政收回。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15.5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8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4.75万元,支出决算1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社保基数的调整产生差异。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1.71万元,支出决算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社保基数的调整产生差异。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7.5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32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7.87万元,支出决算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社保基数的调整产生差异。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14.7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76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4.03万元,支出决算1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公积金基数的调整产生差异,住房保障费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166.8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47.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84万元、津贴补贴57.41万元、奖金12.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1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2万元、住房公积金14.78万元。
  (二)公用经费 19.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95万元、差旅费0.17万元、委托业务费1.08万元、工会经费1.41万元、福利费2.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4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45.8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45.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2万元、差旅费4.66万元、培训费9.06万元、劳务费26.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5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 0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5.72万元,支出决算 4.60万元,完成预算的 80.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5.42万元,支出决算 4.60万元,完成预算的 84.8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3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5.72万元,支出决算 4.60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公务用车辆较旧,维修次数较多;业务招待未产生。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4.6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60万元,占 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 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率与上年持平,变动原因: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6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率与上年持平,变动原因: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3.01万元,增长189.21%,变动原因:公务用车辆较旧,维修次数增多。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17万元,下降100.00%,变动原因:今年业务招待未产生。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
  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
  变动原因: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2024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19.2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39万元,增长2.07%,变动原因:单位正常运转及其它交通费用的增加。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19.26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39万元,增长2.07%,变动原因:单位正常运转及其它交通费用的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3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1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45.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 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我单位无重点评价项目。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02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4.04万元,完成预算的20.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通过学习、培训、调研各1次,参与党建活动1次,这样提升了干部工作、廉洁自律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党建修养,增强了职工从严治党的意识,坚定政治方向及服务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产出指标中的成本指标较低,一是因为本年度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学习方面我中心与发改委共同学习、活动,单独组织的次数较少;二是由于工作任务繁忙,赴基层的调研少,导致年初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在绩效指标设置中,会出现部分设置不科学,不能更加准确的对项目实施自评,今后将更加科学的,并结合项目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指标值。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

20

4.04

10

20.2

2.02

其中:财政拨款

20

20

4.04

——

20.2

——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

0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开展了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增强职工从严治党的意识,坚定政治方向,提升服务能力。

 2024年度开展了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了“追寻红色足迹,传承红色基因”庆七一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1、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点,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始终站稳群众立场,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切实增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改进党员团员的工作作风,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基层、走进群众作为基本理念,了解普通百姓生活,感受群众的喜怒哀乐,把实践作为学习的课堂,从群众生活中汲取智慧和营养,改进学风和政风,不断促进党性提高。
3、重塑清晰明了党员的自我人生目标。锤炼党性思维,顿开思想智慧,修养身心,陶怡性情。增强了职工从严治党的意识,坚定政治方向,提升服务能力。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参与党的建设活动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

1.00

10

10

 

组织意识形态学习教育

正向

大于等于

1

1.00

5

5

 

质量指标

党建活动人员参与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

10

10

 

学习调研培训合格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

5

5

 

时效指标

党建活动完成时间

定性

 

2024年10月底前

完成

 

5

5

 

完成职工学习教育任务时限

定性

 

2024年12月底前

完成

 

5

5

 

成本指标

党的建设活动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0

0.04

万元

5

5

 

意识形态改革调研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0

0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创新党建工作新模式坚定信念工作水平

定性

 

有效提升

完成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加强干部理想信念

定性

 

长期加强

完成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员群众满意度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

10

10

 

总分

100

92.02

 
  2.价格监测和认定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40分。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37.81万元,完成预算的84.0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我市价格监测工作紧紧围绕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菜篮子”、“米袋子”、“煤炭”保供稳价的总体要求,完善价格监测信息服务体系,确保了价格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为上级部门及当地政府提供了价格监测预警信息和决策资料,发挥了价格监测在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1-10月份,上报价格监测报表共14个类别192项;报送数据达2000余条,数据上报准确率达100%,完成价格监测信息100余篇。打造“大数据+价格认定”工作模式,提升价格认定工作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扎实推进“业务上网、数据入库”工作,完善优化平台运行管理各项基本制度和操作规程,推动综合业务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产出指标中的成本指标,外出培训、调研减少,导致费用有结余。下一步改进措施:在绩效指标设置中,会出现部分设置不科学,不能更加准确的对项目实施自评,今后将更加科学的,并结合项目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指标值。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价格监测和认定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5

45

37.81

10

84.02

8.4

其中:财政拨款

45

45

37.81

——

84.02

——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

0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案件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各类财产物品进行价格认定‘为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价格依据;  分析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及成本,研判价格走势及其影响。开展相关价格专项调查,发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信息,适时引导市场预期。

 2024年,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和综合业务台建设。严格执行《内蒙古价格监测规定》,做好价格监测报告、分析预警工作,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一是围绕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菜篮子”、“米袋子”,“煤炭”保供稳价的总体要求,完善价格监测信息服务体系,确保了价格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为上级部门及当地政府提供了价格监测预警信息和决策资料,发挥了价格监测在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上报价格监测报表共14个类别,其中自治区13类,委内1类,上报类别共192项;报送数据达2000余条,数据上报准确率达100%,完成价格监测信息110篇。二是高质高效推进涉纪检监察、刑事、行政案件财物价格认定及复核工作。办理各类价格认定业务41件,认定金额8600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年上报价格监测报表

正向

大于等于

14

14.00

5

5

 

全年办理价格认定案件

正向

大于等于

40

41.00

10

10

 

质量指标

高质量完成价格监测报表

定性

 

高质量完成

100

 

5

5

 

高质量完成价格认定案件

定性

 

高质量完成

100

 

10

10

 

时效指标

上报价格监测报表月报表

定性

 

每月底前完成

100

 

5

5

 

办理案件时限

定性

 

按规定时限要求办理完成

按时完成

 

5

5

 

成本指标

价格监测工作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

5.00

万元

2

2

 

价格认定工作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40

32.81

万元

8

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政府价格宏观决策能力

定性

 

有效提升

100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定性

 

长期

10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委托双方满意度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

10

10

 

总分

100

98.40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没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翠琴           联系电话:0477-8566292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备注:按决算公开编制要求,决算公开报告及公开表的计数单位为万元,而2024年决算编制是以元为计数单位,因此小数点后第二位存在四舍五入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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