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0 08:57 来源: 【字体: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由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处理结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五方面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477-8588058。  

  一、总体情况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尔多斯市信息公开规定》,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举措,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在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深化内容、强化措施等方面狠下功夫、精准发力、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和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部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门户网站年访问量超2万次。全面落实主动公开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呈现出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范围广泛、公开形式多样的良好局面。在网站醒目位置设置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科室和直属单位等信息,企业、群众办理、咨询业务提供方便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绩效考核,定期统计、通报相关科室、直属二级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规范信息报送程序,科室负责人为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负责把关业务工作动态发布稿件质量,经分管领导审签后信息中心发布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按要求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公示预决算执行情况,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和预算情况、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及“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重大项目建设、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粮食和物资储备、深化改革等方面加强信息公开,推动重要政策落地见效。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05条。  

  三、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委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申请应该公开的文件,按照规定时限要求一律公开,对于不属于我委公开文件,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积极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2019年我委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6条,均通过快递形式收到,其中我委未批复的项目3项,由旗区发改委批复项目2项,内容不明确信息1项,收到申请后我委第一时间进行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对接,并进行了妥善的答复,得到了申请人的一致认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委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事项1项,申请人刘自来请求依法确认被申请人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局未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责任违法,并依法责令被申请人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责任。收到行政复议后,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书面提醒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并向申请人提供了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向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或鄂尔多斯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2019年我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还存在信息质量有待提高政务新媒体监管手段薄弱等问题,我委将不断谋划新方式、新方法,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打开新局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严格按照2020政务公开要点,细化目标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服务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抓好载体建设,创新公开形式。认真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三是突破难点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做好重点项目工程进度、统计数据信息、物资储备情况、行政性规范文件等内容的公开,突破工作瓶颈,深化公开内容。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