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28号)文件要求,我委对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总结,现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完善组织机构建设
市发改委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科室具体负责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体系,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由办公室总体负责委内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各业务科室指定专人负责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各栏目政务信息的上传更新工作,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地公开。
(二)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一是修订了鄂尔多斯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鄂尔多斯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责任追究办法。二是完善了保密审查机制,要求机关所有上网信息必须经委领导批准,谁上网谁负责,严格把好涉密信息保密关。三是健全了《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制度》,对《计算机系统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实际进行了全面细化,使其更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组织全委工作人员系统学习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文件,认真参加了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提高了干部职工政务信息依法公开的思想意识,规范了信息发布程序,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四)推进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结合机关职能全力抓好国民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及项目前期等工作,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行政权限公开工作,规范项目核准、备案程序,对已经批复的项目,及时在我委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同时积极参与全市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推广工作。
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一) 公开的主要内容。2011年,鄂尔多斯市发改委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00余条,其中涉及发改工作动态类100余条,机关党建类30余条,项目审批核准类100余条,调研文集类40余条,规划类10余条,政策法规类20余条(含转发转载),价格动态类60余条。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委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公告栏的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http://www.ordosfgw.gov.cn,受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信函、传真、联系方式见网站首页。对于重要信息以信息专报的方式报市政府办公厅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没有接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有待加强;三是门户网站信息审查机制不健全,信息公开时效性不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各类学习、培训,加强全委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把《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之中,成为行政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
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科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健全政务信息保密审查机制,提高政务信息的时效性,加强委内政务信息的安全性,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