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我市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我市2025年粮食行业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照鄂尔多斯市严格规范涉企检查为企业减负的六条措施,制定鄂尔多斯市发改委粮食行业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抽查内容
依据《粮食安全保障法》第六十七条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有关规定,结合市发改委粮食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开展粮食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具体抽查内容如下:
(一)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检查
(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检查
(三)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按照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涉企行政检查的相关要求,2025年我市粮食行业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推行“综合查一次”原则。对于上述检查内容,要横向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纵向联合旗区粮食主管部门,统筹检查主体,合并检查事项,切实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抽查范围
以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和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监管对象名录库为基础,抽查范围覆盖全市粮食行业涉粮监管对象所有库点。
三、抽查方式
市发改委依托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和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后,按照市发改委粮食行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成本部门抽查检查任务。
四、抽查时间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落实考核任务,我市2025年粮食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在2025年9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参与人员要规范使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开展抽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职责内抽查事项全覆盖。除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情形外,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工作平台。检查结果一经录入,不得随意修改。
(二)要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防止监管脱节。要强化抽查检查结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
(三)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纪律要求,切实做到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鄂尔多斯市发改委粮食行业2025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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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 |
抽查比例或数量 |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
起止 |
检查重点 |
责任 |
备注 |
1 |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检查 |
1、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检查 2、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检查 3、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
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和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监管对象名录库中的粮食企业 |
现场检查 |
5% |
抽取企业时结合信用评价等级抽取 |
9月底前 |
(1)粮食经营者遵守粮食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和执行国家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情况。 (5)地方储备粮库存质量安全和储存安全情况; (6)粮食经营者建立统计台账情况和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数据情况。 |
粮食与物资监督检查科 |
本部门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