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全市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价格收费政策,提出市价格调控目标;组织制定调整自治区委托市管理的商品服务和收费标准;负责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依法查处全市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
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审核并上报由国家、自治区审批(核准)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核申报中央、自治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涉外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优化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牧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定全市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开发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能源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有关能源开发的政策规定;负责能源开发统计调度、预测预警、能源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全市能源开发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负责全市煤炭、电力(含核电)、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相关审批管理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审核上报全市能源固定资产投资(产业升级)项目;指导协调农村牧区能源开发工作;配合核电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石油储备规划、计划;掌握市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市内石油储备订货、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和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
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市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全市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粮食和食糖等储备。
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政策规定,研究提出促进全市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全市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
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权限管理和指导全市招投标工作;组织拟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动员政策、规划、计划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承担重大建设项目稽查责任,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全市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自治区和全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我部门共内设机构27个。主要包括:办公室、法规与督导科、财务科、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行政审批科、农村牧区经济科、基础设施发展科、铁路民航建设管理科、产业发展科、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民营经济发展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价格收费管理科、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区域协调科、地区经济科、区域开放科、粮食与物资储备科、粮食与物资监督检查科、粮食与物资调控科、粮食产业与科技发展科、机关党委、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鄂尔多斯市建设项目评审中心社会信用管理中心。
我部门下属单位包括行政单位1个为鄂尔多斯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鄂尔多斯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鄂尔多斯市绿色发展中心)、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4家,具体包括: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本级、鄂尔多斯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鄂尔多斯市绿色发展中心)、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鄂尔多斯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鄂尔多斯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鄂尔多斯市绿色发展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4 鄂尔多斯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市发改委作为经济综合部门,负责全市宏观经济、产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粮食物资储备和社会民生保障等工作。过去一年来,市发改委紧扣本职本责,听取民意民声,聚焦实干实绩,惠及民生民心,着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积极应对复杂形势,精准落实宏观调控,实现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把推动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作为宏观调控的关键抓手,力促经济运行形稳势好。
一是优化经济调度。密切关注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问题,全面分析把握经济运行的大趋势,通过煤炭销量、公路货运量、工业用电量等先行数据实时监测经济走势,通过一线调研了解微观主体实际困难,及时发现问题,针对性解决问题,实现经济运行闭环调度,高质量完成全年增长目标。预计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2%以上,继2021年突破4000亿后,今年将突破5000亿大关,一年上一个大台阶,综合实力显著提高。
二是强化政策供给。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制定出台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稳经济21条接续措施、推动重大项目前期手续若干措施、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等组合式支持政策,最大限度为市场主体纾困减难,精准施策助力经济稳定发展。今年,全市为市场主体减税退税113亿元,发放农牧民抗旱补贴1.2亿元。
三是精准保障要素需求。依托重大项目调度平台、“碳立方”等数字化系统,综合调度项目要素保障情况,研究提出节能审查标杆引导等创新举措,把有限的要素资源用在高质量项目上。今年,发改委为41个项目申请上级预算资金10.2亿元,全市近百个项目节能审查获得批复,是2021年的5.5倍,在实现能耗双控“双绿”的同时,有力保障了全市项目建设。
2.聚焦优化项目服务,全力攻坚重大项目建设,夯实了经济发展的根基
项目建设是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我们坚持“项目为王”,推动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聚焦千亿有效投资目标,创新推进“周调度、旬报告、月通报、季总结”和领导干部包联服务机制,443项市级重大项目完成投资近千亿元,是去年的1.5倍,为近10年来最高。工业投资占总投资68%、提高16个百分点,制造业投资占工业投资39、提高12个百分点,项目结构持续优化。
二是优化项目审批流程。针对前期手续推进难、办理慢等长期制约重大项目建设的难题,实行审批流程公开、审批人员公开、代办人员公开的“三公开”工作机制,推行容缺受理、上门审批、集中联动审批、媒体监督审批等创新举措,关口前移指导企业加快组件办理。今年全市共立项3984个项目,总投资5784亿元,位居全自治区第一。
三是深入开展待批项目和半拉子工程大起底。成立审批专项服务队伍下沉到旗区、园区开展上门服务,逐项目、逐企业提供精准服务,东胜城区北复线供水工程、康巴什区第七小学、鄂托克前旗上海庙中心医院、蒙元大厦综合业务大楼等15个半拉子工程实现盘活,1117个待批项目和402个补批项目手续全部办结。
3.始终保持战略定力,跨周期谋划产业转型,促进了新旧动能加快转换
我们始终牢记资源型城市转型使命,在煤炭行业量价齐升的繁荣周期中保持清醒头脑,持之以恒谋划推动产业跨周期转型,全方位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一是加强转型政策跨周期设计。抓住煤炭价格高位、现金流充足的有利时机,发挥政府在转型发展的主导作用,组织编制了《鄂尔多斯打造世界级煤化工产业实施方案》《风光氢储车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事关全市发展的决策方案,支持各类企业主体加快转型。
二是加快新能源全产业链建设。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在几乎空白的基础上,光伏产业引进建设了工业硅、晶硅、切片、电池、组件、光伏玻璃、逆变器等全产业链项目,隆基绿能、天合光能、润阳悦达、长隆浙科、协鑫等一大批龙头企业落地我市。电池产业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铜箔等实现零的突破,远景动力电池一期、东日负极材料等项目实现量产,华景正极材料、铜陵华创铜箔、镕锂负极材料等项目加快推进。零碳产业园一期项目建成投产,上汽红岩、国鸿电动重卡投产下线,“风光氢储车”产业正在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这些项目建成后,预计能够实现5000亿元的产值,提供超过5万个就业岗位,为我们的高校毕业生、为在这座城市长大的孩子们创造更多的就业选择。
三是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高质量建设鄂尔多斯国家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宝丰煤制烯烃、神马建元精己二酸、久泰二氧化碳制芳烃等项目开工建设,华星煤制气、荣信烯烃等一批项目获批实施。我市被评为全国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良好城市,获批建设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4.坚守为民初心,兜牢民生底线,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
我们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把群众的急难愁盼办妥、办好,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确保粮食物资储备安全。储备小麦7.7万吨、玉米6.3万吨、成品粮油1.6万吨、毛油1400吨,超额完成粮食储备任务,真正让广大市民感受到手中有粮、心里不慌。储备帐篷、棉大衣、折叠床、棉被等25类2.3万件应急救灾物资,可满足2万人转移安置需求。全力做好全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储备口罩、核酸试剂等58类1000万件医疗防护物资,干部职工24小时在岗待命,第一时间响应疫情防控需求,为各旗区紧急调拨138批次62类355万件防疫物资,全力服务保障了全市疫情防控大局。
二是拓展区域合作新空间。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落实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236项重点任务、25项重点工程和4个重大平台建设,累计推动四批次534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呼包鄂乌“互办互认”。高质量承办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市长联席会议。
三是办好惠民利民实事。密切监测粮油肉菜蛋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节假日期间累计投放平价猪肉80吨。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累计向满足条件的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70万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承办的55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按时办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群众诉求的办结率、解决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996.9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628.22万元,增长83.05%,变动原因:主要由于本年度应急物资采购等专项追加及粮食专项资金预算未在本单位预算中体现而计入了部门决算中;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3,111.74万元,增长(减少)63.70%。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7,996.94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7,904.2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319.26万元,增长72.39%,变动原因:2021年下半年应急成品粮油利息费用在本年拨付,本年新增应急、防疫物资采购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费、政务效能提升、绿色低碳数字化系统建设费用等。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8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8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利用上级拨款支出稿酬0.80万元。
3.年初结转和结余91.8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08.31万元,减少69.40%,变动原因:支付粮食信用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等。
(二)支出决算总计7,996.94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7,981.1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338.81万元,增长71.92%,变动原因:2021年下半年应急成品粮油利息费用在本年拨付,本年新增应急、防疫物资采购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费、政务效能提升、绿色低碳数字化系统建设费用等。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动。
3.年末结转和结余15.78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原粮食局转回资金和银行存款利息。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26.20万元,减少93.48%,变动原因:本年上缴沉淀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7,904.28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01.97万元,占99.97%;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2.32万元,占0.03%。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7,981.15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2,572.72万元,占32.23%;
本年项目支出5,408.43万元,占67.77%;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964.5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95.84万元,增长82.31%,变动原因:主要由于本年度应急物资采购等专项追加及粮食专项资金预算未在本单位预算中体现而计入了部门决算中;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62.21万元,增长76.90%,变动原因:2021年下半年应急成品粮油利息费用在本年拨付,本年新增应急、防疫物资采购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费、政务效能提升、绿色低碳数字化系统建设费用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964.56万元。与年初预算4,368.72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82.3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4,240.7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911.31万元。其中:
1.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563.63万元,支出决算211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9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工资调整导致行政运行支出增加。
2.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年初预算440.06万元,支出决算43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采购中标价会比项目预算略低。
3.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52.0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5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新增鄂市政务效能提升项目。
4.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年初预算40万元,支出决算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692.42万元,支出决算14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4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费、绿色低碳数字化系统建设费用等。
6.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7.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6.56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6.5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为我单位的AK工程项目。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决算数为369.1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9.92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52.22万元,支出决算10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基础绩效奖。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21.87万元,支出决算17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与调出,人员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5.38万元,支出决算19.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09%。变动原因:因为工作人员调离与退休年金坐实支出增加。
4.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16.97万元,支出决算5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47%。变动原因:因为退休人员去逝抚丧费增加。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22.81万元,支出决算1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34%。变动原因:由于工资调整,残保金也随之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96.5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3.1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92.84万元,支出决算8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单位人员退休与调出,人员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6.38万元,支出决算6.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事业单位参公登记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128.0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1.10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66.4万元,支出决算12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工作人员调离与退休导致住房公积金减少。
(五)粮油物资储备(类)
粮油物资储备类决算数为2971.5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964.79万元。其中:
1.粮油物资事物(款)信息统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该项目预算为财政代编,决算体现我单位决算。
2.粮油物资事物(款)专项业务活动(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91.6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91.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该项目预算为财政代编,决算体现我单位决算。
3.粮油物资事物(款)其他粮油物资事物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6.82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6.8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该项目预算为财政代编,决算体现我单位决算。
4.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补贴(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38.57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338.5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该项目预算为财政代编,决算体现我单位决算。
5.重要商品储备(款)应急物资储备(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423.5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423.5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追加应急救灾储备物资采购支出。
(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年初决算数为158.4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64.66万元。其中:
1.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93.78万元,支出决算15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新增了应急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571.8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95.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72.55万元、津贴补贴1030.07万元、奖金0.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15万元、绩效工资73.35万元、退休费106.87万元、抚恤金56.76万元、生活补助21.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1.6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1.5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07万元、住房公积金128.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9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276.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64万元、印刷费10.83万元、取暖费3.32万元、差旅费2.91万元、会议费3.4万元、培训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1.16万元、劳务费1.89万元、委托业务费13.83万元、工会经费13.59万元、福利费28.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6.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5,392.7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6.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0万元、津贴补贴0万元、奖金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0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万元等。该项支出为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长聘人员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902.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6.17万元、印刷费61.05万元、咨询费32.4万元、邮电费5.11万元、差旅费60.72万元、维修(护)费0.30万元、租赁费0.83万元、会议费8.19万元、培训费4.52万元、公务接待费6.50万元、专用材料费41.90万元、劳务费22.95万元、委托业务费551.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65.38万元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5.58万元,支出决算45.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7.93万元,支出决算37.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7.66万元,支出决算7.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5.5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93万元,占83.20%;公务接待费支出7.66万元,占16.8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9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82万元,增长11.20%,变动原因:是本年度调研次数较上年有所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7.6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66万元,接待77批次,835人次,开支内容:用于各项规划、区域协调及黄河流域保护发展、价格收费、粮食系统督查等调研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10万元,减少1.26%,变动原因:严格控制单位公务接待的各项开支。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动,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动,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48个,实施项目48个,完成项目48个,项目支出总金额5,408.43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78.32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5,330.11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0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276.26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0.51万元,减少6.91%,变动原因:2022年度我单位承担了我市各项专项工作组工作,增加了印刷费等支出。。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23.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4.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8.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82.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1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1.0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4.8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合同金额的80.5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合同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合同金额的78.96%。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5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有项目47个,共涉及资金5,392.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政府债务项目、政府投资基金项目、PPP项目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
组织对“市本级‘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服务经费”、“呼包鄂及乌兰察布协同发展工作经费项目”、“市‘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经费”、“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费用”、“鄂尔多斯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2021年度自评报告编制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无其他类资金的项目。未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整体完成良好,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无其他资金的项目,共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市本级“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94分。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4.8万元,完成预算的99.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畅通了政府和企业之间沟通,扩展了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服务,实现了市场主体的企业诉求、政策推送、问卷调查、数据驾驶舱等全方位、全覆盖、高精准、高效能的综合服务,紧密连接政府与市场主体,助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政府各涉企单位对民营企业的服务功能,努力实现为鄂尔多斯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由于招投标存在少量资金结余。下一步改进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及市级有关要求,做好“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应用及宣传推广工作。提高诉求接收量,发挥平台运行价值。即明确平台的诉求和问题受理范围,积极向市场主体宣传平台作用和价值,引导市场主体有诉求通过蒙企通提交解决。提高平台诉求处理质量,增强平台社会公信力。即设立诉求回访机制,不定期抽取诉求进行回访,企业对诉求处理结果是否满意;加强各委办局的诉求处理规范培训,对诉求“差评”部门进行追责,提升平台社会公信力。
2.呼包鄂及乌兰察布协同发展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市委政府工作要求,通过呼包鄂及乌兰察布协同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四市人员共同办公,推进呼包鄂及乌兰察布一体化发展进程,发挥地区区位优势,进一步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经费全年保障办公人员21人次,租赁4间职工宿舍,职工食堂保障工作人员15人次,卫生合格率100%,所购置办公必要设备验收合格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工作,重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完善预算编制工作,细化绩效目标编制,对绩效目标的编制要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认真进行自我评价,重视财政绩效评价监督,落实财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二是优化部门预算执行体系:建议做好统筹协调工作,部门全员参与年度预算执行。在部门预算批复后,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及时对预算进行细化及规划,避免资金集中支付。三是进一步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内控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专项资金制度的管理和学习,认真落实目前制度中存在的不足,积极整改,完善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责任到人,进一步提升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能力和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强化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提供项目保障,完善基础配套: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对首府“走在前、作表率”工作要求,从市级层面统筹,加强协同推进。
3.市“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72分。全年预算数为75万元,执行数为65.4万元,完成预算的87.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形成具有鄂尔多斯市特色的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物流业发展、引导该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或核准重大项目、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由于招投标存在少量资金结余。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全市将以《鄂尔多斯市“十四五”物流发展规划》为依据,充分做好物流的七大任务、十大工程、五大保障,将鄂尔多斯市打造为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呼包鄂榆城市群、呼包银榆经济区建设中的物流核心区;我国北方智慧物流和绿色物流发展先行区;我国物流降本增效发展示范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物流基地。以鄂尔多斯市构筑“四个世界级产业”为契机,着力促进物流与世界级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提高供应链物流韧性和安全水平,力争将鄂尔多斯市打造为全球能源、现代煤化工、新能源、羊绒现代绿色智慧供应链中心。
4.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费用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今年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安全、调运便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将绩效评价作为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申报、监控、自评等系列程序,通过自评得分对项目决策提供科学有效地的信息,切实提升决策能力。进一步提升仓储功能,优化仓储条件,扩大仓储容量,优化人员配置,加强仓储中心安保工作,加大信息化管理投入,提升应急物资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最大限度满足应急物资储备需求,更好地发挥应急物资保障作用。
5.鄂尔多斯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2021年度自评报告编制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2021年度评估结果及下一步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振兴〔2022〕1242号),鄂尔多斯市评估结果为良好,实现了进位提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依托设立的内蒙古西部(包头-鄂尔多斯)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组,加快落实《鄂尔多斯市推进内蒙古西部(包头-鄂尔多斯)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2022-2023年)工作方案》,大力推动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和重点园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做好示范区建设年度自评主要指标监测和预警工作,做好2022年度示范区建设自评工作。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市“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8.72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市本级‘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建立自治区、盟市和旗县区三级诉求受理解决机制,企业通过平台可以随时将诉求"一键"直达政府,精准解答,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和困难;为企业提供精准政策推送服务;并利用系统运算代替人工统计,形成可视化智能化数据分析报表。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以畅通政府和企业之间沟通为核心,切实提升政府各涉企单位对民营企业的服务功能,努力实现鄂尔多斯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畅通了政府和企业之间沟通,扩展了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服务,实现了市场主体的企业诉求、政策推送、问卷调查、数据驾驶舱等全方位、全覆盖、高精准、高效能的综合服务,紧密连接政府与市场主体,助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政府各涉企单位对民营企业的服务功能,努力实现为鄂尔多斯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下一步全市将以《鄂尔多斯市“十四五”物流发展规划》为依据,充分做好物流的七大任务、十大工程、五大保障,将鄂尔多斯市打造为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呼包鄂榆城市群、呼包银榆经济区建设中的物流核心区;我国北方智慧物流和绿色物流发展先行区;我国物流降本增效发展示范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物流基地。以鄂尔多斯市构筑“四个世界级产业”为契机,着力促进物流与世界级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提高供应链物流韧性和安全水平,力争将鄂尔多斯市打造为全球能源、现代煤化工、新能源、羊绒现代绿色智慧供应链中心。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3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5.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3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5.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34.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4.8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市本级‘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服务项目2022年初预算总额35万元,全年执行数3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4.8万元,资金执行率99.4%。项目实施畅通了政府和企业之间沟通,扩展了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服务,实现了市场主体的企业诉求、政策推送、问卷调查、数据驾驶舱等全方位、全覆盖、高精准、高效能的综合服务。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市本级‘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服务项目经费35万元,实际执行34.8万元,其中包含平台使用、产品运营、用户运营、推广、云存储、负载均衡、安全配置、日常维护、系统监测、数据维护、维护要求、产品培训等费用;项目经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项目实施已按照预定目标快速、高效组织实施并取得较好的效益。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区域端口数量,目标值等于1个,实际完成1个,分值8,得分8。
2)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服务种类,目标值等于1项,实际完成1项,分值7,得分7。
2、质量指标
3)平台无故障运行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9.99%,实际完成99.99%,分值8,得分8。
4)网络安全等级测评,目标值取得三级认证,实际完成取得三级认证,分值7,得分7。
3、时效指标
5)端口开通时间,目标值2022年6月11日,实际完成2022年6月11日,分值5,得分5。
6)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区域端口使用期限,目标值1年,实际完成1年,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7)端口使用费,目标值小于等于29万元,实际完成29万元,分值5,得分5。
8)技术服务费,目标值小于等于6万元,实际完成5.8万元,分值5,得分5。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9)无,目标值无,实际完成无,分值0,得分0。
6、社会效益
10)企业诉求及时解决,目标值及时解决,实际完成及时解决,分值10,得分10。
11)惠企政策精准推送,目标值精准推送,实际完成精准推送,分值10,得分10。
7、生态效益
12)无,目标值无,实际完成无,分值0,得分0。
8、可持续影响
13)平台可使用期限,目标值大于等于1年,实际完成1年,分值10,得分10。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14)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5.5%,分值10,得分1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9.94分,等级为A。
四、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及市级有关要求,做好“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应用及宣传推广工作。提高诉求接收量,发挥平台运行价值。即明确平台的诉求和问题受理范围,积极向市场主体宣传平台作用和价值,引导市场主体有诉求通过蒙企通提交解决。提高平台诉求处理质量,增强平台社会公信力。即设立诉求回访机制,不定期抽取诉求进行回访,企业对诉求处理结果是否满意;加强各委办局的诉求处理规范培训,对诉求“差评”部门进行追责,提升平台社会公信力。
(二)措施及办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宇 联系电话:0477-8588056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