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磊磊代表:
您的《关于建设物流园区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快递物流发展情况
全市现有市级集散分拨中心2处,分别为宏业物流园(圆通、申通进驻)、万基物流园(中通、极兔、韵达进驻),在建物流园1处,为空港物流园(京东、德邦、顺丰进驻);旗区现有集散分拨中心2处,分别为鄂托克前旗快递物流园区、康巴什多多发物流园区,在建园区1处,为鄂托克旗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仓储分拨中心(计划引进3家旗县区企业:顺丰、京东、德邦);其余旗区暂未建成旗区级集散分拨中心。
达拉特旗现有邮政、申通、韵达、中通、圆通、极兔、京东、顺丰共8家快递公司,其中国有公司1家、民营公司7家,年投递量约3000万件。目前,达拉特旗132个行政村均已建立村邮站,实现了快递到村的全覆盖,全旗快递业主要以下行快递集中分拣配送,上行快递集中收寄发运的形式运转,依托村级电商服务站、村邮点及物流配送线路,形成旗、镇、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正在抓紧推动市级集散分拨中心和旗区集散分拨中心项目落地,加快实现快递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现代物流业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了现代物流业发展。2021年8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决定命名我市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2022年6月,我市印发《关于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鄂府发〔2022〕89号)。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拟定《鄂尔多斯市绿色货运配送实施方案(2023—2025)》,明确将规范物流园区建设,推动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物流业发展相关问题
(一)关于快递物流企业标准化建设方面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3号)中明确,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处理场地、设施、设备条件进行检查,根据企业的服务能力审核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发放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撤销分支机构或者其分支机构名录记载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撤销、变更备案,不能随意选址经营。今后,我市将进一步提高快递物流商家经营网点选址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快递物流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关于物流园区建设方面
各旗区快递物流园区因选址问题,存在面积较小、交通不便等情况,无法满足快递企业智能化操作需求以及未来3—5年快递增长量,亟待建设旗县级快递集散共配分拨中心。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引导推动快递物流行业实现集中化、园区化管理,提高快递物流分、散、乱的经营状态。
(三)关于规范快递物流车辆方面
我市将积极协调上级邮政管理部门,推动制定规范统一的快递企业车辆车型、外观、停靠、安全、环保等使用标准,给予快递物流车辆通行便利,加快快递物流速度,保障民生需求;同时,将推动快递网点完善安防设施、信息系统,便于货物储存及追踪,构建快递安全通道。
(四)关于推动快递物流企业规范经营方面
按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3号)规定,申请人在提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时未实际具备,但是承诺在约定期限内能够达到的,受理申请的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认定申请人符合有关条件,邮政管理部门检查被许可人是否在约定期限内履行承诺,发现被许可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撤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此外,市邮政管理局专设一名许可审核工作人员,对开设快递公司、分支机构、末端网点进行专项审核、培训,对快递法人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按规定进行许可备案,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及时责改、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将责成相关部门认真推动《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领域市与旗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22〕2号)落实落地,逐步完善邮政领域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积极构建旗区、乡镇、村三级物流共配服务体系,完善现有旗区集散共配中心、乡镇分拨中心、嘎查村综合服务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邮政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将不断强化快递物流企业的审核把关、宣传引导、核查验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持续推动快递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统一集中管理物流场站,不断规范快递物流行业市场经营管理秩序,建立起合理高效的快递物流监管体制,维护快递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引导快递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客户利益。同时,我市将责成达拉特旗开展相关调研,推动物流园区建设,逐步实现管控集中、送货集中、取货集中,持续推进快递物流三级体系建设。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8日
(联系人:王东升;联系电话:0477-8589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