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耀勇代表:
您的《关于发挥我市现代煤化工优势,全力打造煤基全产业链条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支持优化生产工艺
已批准未建设或缓建的煤化工项目如对原技术路线和建设方案进行优化属于企业自主行为,我市鼓励并支持企业在新产品、新方向上实现突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解决企业诉求的函》(内发改产业函〔2022〕1277号),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聚乙烯醇(PVA)涂布型薄膜、功能性聚酯(PET)薄膜、定向聚苯乙烯(OPS)薄膜及纸塑基多层共挤或复合等新型包装材料等项目属于鼓励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7年本)》,聚乙烯醇(PVA)涂布型薄膜、功能性聚酯(PET)薄膜、定向聚苯乙烯(OPS)薄膜及纸塑基多层共挤或复合等新型包装材料等项目属于地方备案类。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待工艺路线变更方案确定后,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即可享受自治区、市级相关政策支持。
二、支持煤化工与新能源、CCUS耦合发展
2023年3月,我市印发《关于支持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鄂府办发〔2023〕26号),明确支持企业通过“煤化工+新能源”一体化发展,以化解对地区能耗强度和总量影响,积极支持现代煤化工项目(包括存量项目)实施绿氢替代,新建现代煤化工企业优先取得与用氢负荷相匹配的新能源建设规模,扩大绿氢在现代煤化工项目替代比例,推进“煤化工+绿氢”“煤化工+绿电”一体化发展,对现代煤化工绿氢、绿电替代项目在用地等要素指标上予以支持和倾斜。同时,我市将积极协调争取自治区新能源建设发展相关政策支持。CCUS产业发展方面,我市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引导推动煤化工企业开展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
(联系人:王东升;联系电话:0477—8589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