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志强委员、史雪松委员:
你们的《关于推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与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实现高质量协同发展,打造“区域合作示范区”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内蒙古宁夏两地合作框架协议情况
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能源专项合作框架协议》(下称《协议》),修改完善《协议》中的相关内容,并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反馈。待《协议》签署后,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协议》中涉及到我市的各项内容。
二、关于成立市级推进机构事宜
2001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省级开发区上海庙经济开发区,正处级机构。2021年,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工委、管理委员会为正厅级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管理委员会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地市级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权限,对宁东基地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下一步,计划按照“按需成立,严格控制”的原则成立市、旗两级“上海庙—宁东”区域合作示范区工作推进组,组长拟由分管副市长担任,专班成员由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和市、旗两级发改、工信、商务、能源、科技、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及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组成,逐步建立协同推进工作体系,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解决两地合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议定事项。
三、关于建立区域合作资金保障机制
目前,我市区域合作设立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服务中心和呼包鄂乌智慧城市建设一体化“理事会—执委会”,两个机构分别由呼包鄂乌四市派出相关人员组成,并由四市财政列支工作经费和智慧城市建设一体化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接受四市监督。鉴此,两地应首先成立“上海庙—宁东”合作服务中心,制定工作章程及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约定出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同时对合作重点项目进行资金支持。
四、关于建立清单管理制度
《鄂尔多斯打造世界级煤化工产业实施方案》(鄂府发〔2022〕166号)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布局建设国家非常规能源战略基地和煤基化纤基地,内蒙古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共同起草的《协议》也部署了上海庙、宁东两地合作内容。下一步,我市将积极主动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洽谈磋商,结合两地合作内容,加强在规划编制、基础设施联通、产业融合发展、能源供应保障、科技创新协作、流域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协同发展,形成区域合作目标任务清单,逐一落实。
五、关于筹建“上海庙—宁东区域合作会客厅”
建设“上海庙—宁东区域合作会客厅”,对两地开展务实合作具有积极意义,我市将责成鄂托克前旗根据城市规划选择适宜区域进行项目立项、项目建设,并根据两地产业协同发展要求,引进产业项目。
两地开展的各项合作既是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具体举措,也是两地实现产业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我市将全力支持上海庙与宁东地区开展合作,打造区域合作的新典范。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4日
(联系人:王东升,联系电话:0477—8589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