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连飞委员:
您的《关于推广生物质综合利用助力绿色发展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方面
全市已建成农林秸秆生物质发电项目2个,年发电量约3亿千瓦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2021—2030)》(内发改环资字〔2022〕1591号),2021—2030年全市将新建4个(乌审旗、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中心城区)、改扩建1个(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新增垃圾处理规模2800吨/日,推动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目前,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正在立项,项目建成后将实现日处理生活垃圾约1000吨,处理污泥约100吨,并配置有日处理餐厨垃圾100吨生产线。预计到2025年,全市生物质发电及垃圾焚烧发电装机规模将新增约14万千瓦。下一步,将在农作物集中地区探索开展生物质制气项目1—2个,规模日产气1—2万立方米。
二、关于支持生物质资源回收方面
近年来,中央财政下达农业生态资源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我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每年投入2000万元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害控害、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秸秆资源调查及残膜监测等方面。
三、关于推动资源循环利用方面
我市将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不同类型垃圾处理,推动形成一体化项目群,降低选址难度和建设投入,解决垃圾处理设施选址难的问题,减缓“邻避效应”。同时,将积极鼓励发展垃圾焚烧发电兼顾供热的绿色发展新模式,在资金保障上优化完善融资体系,采用多种渠道融资、多种模式运营的方式,打破企业垄断,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减轻各级财政压力,健全市场准入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鼓励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标准,推动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8日
(联系人:王东升;联系电话:0477—8589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