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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东胜区康巴什区居民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鄂发改价费发〔2025〕73号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东胜区康巴什区居民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城市燃气企业: 

  为保障天然气供应,及时疏导上游天然气采购价格和管输价格,依据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内蒙古分公司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报送的《关于2025-2026年天然气购销合同签订工作的报告》(气销蒙函〔2025〕15号)自治区发改委下发的《关于调整区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5〕61号),我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的工作要求,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联动调整居民用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4月1日起,东胜区(含罕台镇)、康巴什区通过区内短途管道供应的居民用天然气第一阶梯终端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2.192调整为每立方米2.14各阶梯天然气价格详见下表。 

 

  东胜区(含罕台镇)、康巴什区居民生活用气 

  各阶梯天然气价格表 

分档

户年用气量

(立方米/年户)

级差

价格

(元/立方米 含税)

居民

壁挂炉

第一档

0—365(含)立方米

内的部分

0—3000(含)立方米内的部分

1

2.14

第二档

365—600(含)立方米内的部分

3000—3300(含)立方米内的部分

1.2

2.568

第三档

600立方米以上

3300立方米以上

1.5

3.209

执行居民用气的非居民用户

2.354


  二、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东胜区、康巴什区通过区内短途管道供应的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2.967元(其中东胜区罕台镇为每立方米3.157元)。 

  、东胜区、康巴什区各城燃企业要于每月5日前向市、区发改委报送上一月采购和销售的所有天然气价格信息,包括购气来源、购气结构、购气数量采购价格结算票据,天然气分类销售量、分类占比、用户数量、销售单价、销售数量(预售销售数量、抄表销售数量)、销售金额等信息。并在企业门户网站(如无网站可在营业场所)公布购气来源、购气结构、购气数量和采购价格。信息要保证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对拒不公开、虚假公开及瞒报信息的,可视情况采取约谈、通报、减少价格上调或加大下调幅度等措施。        

  各燃气企业要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和价格调整平稳运行,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 

  、东胜区、康巴什区发改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天然气价格管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加大天然气价格监测力度,及时与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情况,查处天然气价格违法行为。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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