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发改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委党组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委中心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1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分析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科室年终目标考核,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立足我委职能职责,重点围绕诚信体系、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等领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截止目前完成调研报告1篇,向市委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5篇。
二、提高决策水平
(一)重大行政决策方面。修订完善了《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调研论证、公众参与、方案协调、合法性审查、集体研讨决定、决策结果公开等程序,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截止目前,我委重大事项决策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生因违反法律法规、决策失误造成重大问题或群体性事件。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并经市法制办备案。截止目前,我委出台规范性文件1件,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规范率、及时率达到100%。
三、加强法制政府建设
(一)优化审批服务方面。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水平,市发改委牵头组建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先后组织有关部门召开2次现场会、1次工作推进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机制,截止目前,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纵向贯通自治区、盟市、旗区三个层级,横向联通涉及项目审批的所有部门。截止目前,在线平台累计受理申报项目1165个,其中审批项目232个,核准项目9个,备案项目924个;盟市级项目23个,旗县级项目1142个;申报项目总投资1418.34亿元。
(三)权责清单管理方面。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对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对我委权责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经市政务服务局审核后在市政务服务网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我委共有权力事项7项。立足我委职能职责,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工作,完成了事项认领,并编制了实施清单,经市政务服务局审核通过。
(四)降费方面。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在鄂尔多斯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公布了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性收费目录、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等目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各项收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粮食监督检查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诚信体系建设方面。一是建立完善信用建设制度。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工作的通知(代拟稿)》、《鄂尔多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讨论稿)》、《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进城市建筑工程项目“测验合一”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建设清廉内蒙古》等10多部与信用有关的制度,通过参与座谈讨论、书面回复意见等方式提出了修改意见。二是市级信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鄂尔多斯)”与国家信用门户网站已完成一体化建设,运行良好。全市信用信息平台2016年建成并上线,已入库各类基础数据1782万条,“信用中国(鄂尔多斯)”点击量超过100万人次。三是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各旗区、各部门累计报送“双公示”信息23万条,已全部推送到国家、自治区信用信息平台。各旗区、部门实现常态化发布“红黑名单”,部门自行录入、自动归集,并与企业基本信息相匹配,目前平台已归集各类黑名单854条,红名单1107条,为下一步落实奖惩措施奠定了基础。四是推进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受市委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委托,累计查询了全市1300多家企业信用记录,作为资金争取、行政审批、荣誉评选的重要参考指标。五是信用修复服务已全面推开,累计举办了10多期信用修复培训,参训企业达700余家,帮助70多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七)节能降耗方面。严格贯彻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实行节能审查分级监管。开展了重点用能企业重大专项以及日常节能监察,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社会的重要举措,以推进电子政务作为打造阳光政务的重要手段,将发改委网站作为政务公开重要阵地,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与网站建设,我委门户网站年访问量超2万次。在发布机制上,我委坚持公开与保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了不因强调公开而造成泄密,也不因强调保密而不敢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公开预决算执行情况,现已将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和预算情况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二是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我委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申请应该公开的文件,按照规定时限要求一律公开,对于不属于我委公开文件,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积极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
六、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建立了《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根据工作实际即使调整更新,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元旦、清明、全国两会、劳动、国庆、端午、中秋、春节等重要节会、敏感节点安排24小时值班备勤和情报信息“零报告”制度。此外,在全国两会期间我委主动开展了定期接访活动,发布了接访公告,每日安排领导接访。
七、开展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
(一)完善普法工作机制。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制定《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学法用法工作方案》,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导。
(二)积极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教育。进一步学习方式,通过党组学习、集中学习、专题辅导讲座等方式,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能力。
(三)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制度。按照自治区和我市统一部署,下发了《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统一缴纳费用并将账号发放到个人,按季度开展在线学法用法工作,参学率、考试合格率均达到100%。
(四)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日、节能宣传周、10·16世界粮食日等宣传载体,通过广播电台、门户网站、设置咨询台和发放法治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进行法治宣传,重点宣传价格法、信用政策、节约能源法、招投标法、粮食流通条例以及新实施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