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扎实推动我市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工作,根据《鄂尔多斯市“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研究制定《鄂尔多斯市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二、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共分为9个部分,分别为塑料制品源头减量行动、塑料垃圾规范回收处置行动、废塑料再生利用行动、江河湖海”清漂“行动、农膜和农药包装治理行动、公共机构引领示范行动、重点领域督导行动、宣传引导行动、组织实施。
塑料制品源头减量行动中安排部署压实生产销售环节责任、狠抓商务文旅领域减量工作、强化快递包装治理、加强交通运输领域规范管理等4类共11项具体工作任务。
塑料垃圾规范回收处置行动中安排部署6项具体工作任务。
废塑料再生利用行动中安排部署5项具体工作任务。
江河湖海”清漂“行动中安排部署1项具体工作任务。
农膜和农药包装治理行动中安排部署3项具体工作任务。
公共机构引领示范行动安排部署1项具体工作任务。
重点领域督导行动中安排部署3项具体工作任务。
宣传引导行动中安排部署2项具体工作任务。
组织实施要求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全市塑料污染治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全面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强化跟踪督促,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方进行通报,并督促存在问题整改。全市塑料污染治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定期向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报送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各旗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本旗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完成本地区塑料污染治理目标任务。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