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塑料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是重要的基础材料。不规范生产、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会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大资源环境压力。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体系,对塑料使用源头减量,塑料垃圾清理、回收、再生利用、科学处置等方面工作进行细化,根据国家、自治区“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际情况,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研究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一方面将国家、自治区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完成“规定动作”,另一方面结合鄂尔多斯市实际,在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化、塑料废弃物回收处置利用、开展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等方面提出了具有鄂尔多斯市特色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压紧压实了部门和旗区责任,推动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在“十四五”时期取得更大成效。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分为4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组织实施。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管理为重点,以塑料制品绿色化设计和替代性应用为支撑,以塑料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为抓手,以重点区域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整治为手段,系统推进塑料制品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治理体系建设,实现塑料制品源头减量、规范回收和科学利用。
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市塑料污染治理机制更加完善,多元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治理成效更加显著,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在源头减量方面,商品零售、电子商务、外卖、快递、住宿等重点领域不合理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现象大幅减少,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全市可循环快递包装采购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比例达到98%以上。在回收处置方面,各旗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大幅提高;全市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左右,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大幅减少;全市农膜回收率达到85%,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全市邮政快递网点设置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在垃圾清理方面,重点水域、重点旅游景区、农村牧区的历史遗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塑料垃圾向自然环境泄漏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工作任务主要安排部署积极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大力开展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等3大项,包括积极推行塑料制品绿色设计、持续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清运、建立完善农村塑料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加强河湖塑料垃圾清理整治、深化旅游景区塑料垃圾清理整治、深入开展农村塑料垃圾清理整治等10小项任务,共32项具体任务。
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压实地方责任等3方面进行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