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价格成本监审局关于公开鄂尔多斯市通惠燃气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1 15:15:00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内发改价审字〔2022〕141号)《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管道天然气城镇配气价格成本监审工作的通知》,鄂尔多斯市价格成本监审局开展东胜区、康巴什区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定期监审工作,对鄂尔多斯市通惠燃气有限公司城镇管道燃气配气成本进行了监审。
经审核,鄂尔多斯市通惠燃气有限公司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总成本 896.57万元。
根据配气监审办法,配气管网负荷率低于设计能力45%的,按设计能力的45%核定配气量,配气管网负荷率高于45%的,按实际配送气量确定取值。因企业未能提供准确计算设计规模的可靠依据,故本次监审对配气量未核定。
鄂尔多斯市价格成本监审局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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