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前旗发改局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办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16-10-25 10:49:00
按照鄂前旗纪委、鄂托克前旗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鄂前纪字〔2016〕40号),《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鄂前发改发〔2016〕211号)的文件精神。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办要求全面部署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明确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目的。以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为重点,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融入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针对不同股室、不同岗位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实行分类管理,探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想、新办法、新途径,达到有效防控各类廉政风险,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全面完成惩防体系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二、主要内容。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办在以往开展权力运行工作基础上,重点开展对所有权力事项进行梳理,查遗补漏,找准廉政风险点,对初步形成的相关制度和流程图进行补充、完善。三、方法步骤。重点围绕岗位职责和本地实际,从梳理权力、查找风险、制定措施、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目前,共梳理风险岗位4个,查找风险点3个,制定防控措施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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