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31 09:44 来源: 【字体: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在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477-858806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2016年,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尔多斯市信息公开规定》,我委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举措,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深化内容、强化措施等方面上狠下功夫、精准发力、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我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部署,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班子成员和科室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督促、指导和有关具体实施工作。 

    (二)完善制度,保证运作规范。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按照市政府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分层级受理举报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  

    (三)强化考核,建立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科室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拓展方式,增强公开效果。本着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我委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政务网站、宣传栏等多种途径依法公开了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办事指南、规范性文件、项目申报审批工作程序、重大项目建设、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资金争取情况、价费管理和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应当公开的其他内容,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委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情况42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依申请应该公开文件,按照规定时限要求一律公开,对于不属于我委公开文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积极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2016年我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我委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全部提供免费服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针对我委服务的不同群体,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仍需要进一步拓展;对信息公开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还需要加强分析研究,形成统一规范的公开模式等等。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将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四个方面继续努力,加以改进,提高发展改革行政效能和透明度,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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