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07 16:03 来源: 【字体: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本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在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477-858806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3年,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尔多斯市信息公开规定》,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形式,不断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增强行政管理透明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我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部署,实行了“一把手”负责,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组织协调制度。根据领导班子和室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督促、指导和有关具体实施工作。通过全委上下共同努力、全力推进,全年信息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

     (二)健全完善制度,保证运作规范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分层级受理举报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将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科室的年终考评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办公室负责对全委信息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严格依照上级有关部署和相关制度要求,对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开展定期检查,对信息公开的属性、程序、实效进行指导督查,对信息公开审核表严格实行备案审核。

  (四)拓展公开方式,增强公开效果。本着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我委通过新闻媒体、政务网站、宣传栏等多种途径,依法公开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办事指南、行政职权目录及办理条件、项目申报审批工作程序、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资金争取情况和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应当公开的其他内容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我委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9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法规文件类信息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6条,行政职责类信息111条,业务动态类信息144条,人事变动类信息3条,其他信息3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本委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2013年本委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全部提供免费服务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

   2013年本委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针对我服务的不同群体,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仍需要进一步拓展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研究解决。

      2014年,我委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已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发展改革行政效能和透明度,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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