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单位决算公开

时间:2023-09-27 18:59 来源: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的批复。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价格监测和认定法规、办法,统筹全市价格监测相关工作,承担旗区价格监测和认定业务指导工作。 
  (二)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全市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监测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全市市场价格动态预警机制,承担自治区和全市应急价格监测任务,为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提供决策依据和提出预警建议。 
  (三)分析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及成本,市场供求等变动情况及原因,及时反映市场价格热点问题,研判价格走势及其影响。 
  (四)开展相关价格专项调查,跟踪反映国家和自治区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承担市场价格监测工作,提出政策建议。 
  (五)编制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发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信息,适时引导市场预期。 
  (六)承担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国务院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提出的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七)承担价格认定复核工作;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涉税财物价格认定。 
  (八)承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科、价格认定科、价格监测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财政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价格认定工作
  (1)、高质高效推进涉纪检监察、刑事、行政案件财物价格认定及复核工作。严格执行价格认定制度和程序,强化对价格认定依据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审查,保证价格认定结论客观、准确、可靠,优质高效完成各项涉纪检监察、刑事、涉行政案件价格认定工作。2022年,市价格认定局共办理各类价格认定业务44件,认定金额6485万元。其中办理纪检监察委员会委托的房产、土地、珠宝、字画、黄金、饰品等物品价格认定32起,涉及金额4957万元;办理公安机关委托的林木、网围栏、白酒、车辆、仪器设备、房产价格认定7件,涉及金额1523万元;开展交通肇事车辆损失价格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设立了交通事故价格纠纷调解办公室,建立交通事故价格纠纷一站式服务,受到相关部门及当事人的一致认可,1-10月份,办理交通肇事车辆损失价格议纠纷调解定损业务5件,涉及金额4.6万元。
  (2)、全面推进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打造“大数据+价格认定”工作模式,提升价格认定工作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扎实推进“业务上网、数据入库”的数字化转型,完善优化平台运行管理各项基本制度和操作规程,推动综合业务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运行。
  (3)、全力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自治区选取鄂尔多斯市及两个旗区作为全区首批“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试点地区,5月份,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与鄂尔多斯市人民中级法院、司法局进行了协调对接,建立了部门联合推动工作机制,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价格争议纠纷多元调解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此项工作已入驻司法平台开展线上调解。
  (4)、提升工作质量,强化风险防控。2022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印发的《价格认定规定》和自治区有关价格认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和不断增强依法认定意识、岗位责任意识、风险防控意识,严格办案程序,规范办案行为,落实办案责任,确保案件质量的提升。一是认真梳理和规范价格认定工作程序,对办理的每一项价格认定事项都要严格执行价格认定规定、规范、办法、制度、程序,正确运用价格认定方法,确保价格认定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价格认定结论符合实体公正。建立价格认定内部审议、集体讨论、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价格认定结论更加更加科学、规范。二是规范价格认定行为,提升工作质量。认真开展价格认定业务自查,从办理价格认定案件的每一环节入手,逐一分析,从中查找问题,研究潜在风险,制定改进措施,达到纠错、整改、完善、提高的目的,科学、准确出具价格认定结论。
  2、价格监测工作  
  2022年,我市价格监测工作紧紧围绕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菜篮子”、“米袋子”,“煤炭”保供稳价的总体要求,完善价格监测信息服务体系,确保了价格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为上级部门及当地政府提供了价格监测预警信息和决策资料,发挥了价格监测在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2022年,上报价格监测报表共14个类别,其中自治区13类,委内1类,上报类别共192项;报送数据达2600余条,数据上报准确率达100%,完成价格监测信息120篇。
  (1)、加强能源价格监测。自去年以来煤碳市场价格直线飙升,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22第4号公告,明确了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和哄抬价格的具体行为。5月份后,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多次煤炭价格形成机制推进会(视频会议),安排部署落实煤炭价格形成机制重点工作任务,分管领导带领物价相关科室负责人联合市能源局、市场监管局先后走访了23家煤炭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督导,对煤炭企业进行政策宣讲、约谈、提醒告诫、要求煤炭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政策。
  (2)、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测,为稳定市场物价服务。春节、五一、清明、端午、国庆等法定节日期间,加大对粮油肉禽蛋等副食品以及客运票价、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的监测力度。节假日期间我们安排专人值班,重点对粮油肉禽蛋等居民生活必需品进行市场价格巡查,积极做好节假日期间数据的采集上报和预警预测分析报告工作。
  (3)、加强粮油、生猪、鸡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及城乡居民服务价格、公路货运常规监测工作。今年以来受疫情、旱情影响,市场价格波动有所波动,我们及时赴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粮油蔬菜批发销售市场进行实地调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对监测商品实行周报、旬报、月报制度。全市居民主要生活必需品:与去年10月份同期相比,猪肉(精瘦肉、猪肋骨)同比上涨39.71%左右,鸡肉同比上涨4.79%,牛肉、羊肉价格小幅上涨,分别上涨了5.68%和1.33%,粮食价格基本稳定,花生油、大豆调和油分别4.95%和18.50%,鸡蛋上涨21.09%。
  (4)、加强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和防疫防护物资价格监测工作。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防疫防护物资保供稳价工作,我中心紧急启动应急日监测报告制度,深入我市大型超市、批发菜市场等连锁药店开展市场巡视,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和防护商品价格、供需、库存情况,确保蔬菜、肉禽蛋奶民生商品品种丰富、供应充足。及时反映当地市场价格情况和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及时报送,并加强信息发布,正确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稳定社会心理预期,维护正常价格秩序。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单位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97.2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3.07万元,减少17.92%,变动原因:一是2022年度追加了工资预算;二是机构改革,参公后部分人员车改补贴未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2.00万元,增长35.79%。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97.29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97.2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2.00万元,增长35.79%,变动原因:一是单位人员的增加以及2022年度增加了人员的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绩效工资,相应的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预算;二是我单位2022年备案为参公事业单位,增加了人员的公车补贴;三是2022年度机构改革增加了价格监测工作,相应的增加了项目支出预算。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197.29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97.2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2.00万元,增长35.79%,变动原因:一是单位人员的增加以及2022年度增加了人员的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绩效工资,相应的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预算;二是我单位2022年备案为参公事业单位,增加了人员的公车补贴;三是2022年度机构改革增加了价格监测工作,相应的增加了项目支出预算。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单位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97.29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29万元,占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单位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97.29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55.18万元,占78.66%;
  本年项目支出42.11万元,占21.34%;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97.2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3.07万元,减少17.92%,变动原因:2022年度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价格认定价格监测专项项目经费受商情影响未支付完成,年底财政收回。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2.55万元,增长36.30%,变动原因:一是单位人员的增加以及2022年度增加了人员的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绩效工资,相应的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预算;二是我单位2022年备案为参公事业单位,增加了人员的公车补贴;三是机构改革增加了价格监测工作,相应的增加了项目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97.29万元。与年初预算240.35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82.0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168.3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41.18万元。其中:
  1、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05.55万元,支出决算16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91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2022年度追加了工资预算;二是机构改革,参公后部分人员车改补贴未发。
  2、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4.5万元,支出决算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3.0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84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2.82万元,支出决算1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社保基数的调整产生差异。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1.52万元,支出决算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社保基数的调整产生差异。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6.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25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6.86万元,支出决算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社保基数的调整产生差异。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8.8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8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9.61万元,支出决算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公积金基数的调整产生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55.1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3.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13万元、津贴补贴71万元、奖金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3.66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4.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8.81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11.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7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1万元、福利费2.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42.1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0万元、津贴补贴0万元、奖金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0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万元等。工资福利支出为长聘从员工资,长聘人员为价格监测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7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5.1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7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4.5万元、委托业务费费1.08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5万元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17万元,支出决算2.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11万元,支出决算2.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0.06万元,支出决算0.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1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万元,占97.24%;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占2.7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3万元,增长94.58%,变动原因:因为车辆较旧,进行了大修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6万元,接待1批次,5人次,开支内容:业务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01万元,减少12.30%,变动原因:由于疫情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单位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单位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单位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3个,实施项目4个,完成项目4 个,项目支出总金额42.11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42.11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0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单位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1.97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97万元,减少19.85%,变动原因:由于疫情原因,许多业务未开展,没有产生相关费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合同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合同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合同金额的10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单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单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有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4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价格认定专项经费项目”、“ 价格监测专项经费项目”、“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项目”、 “2022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1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价格认定专项经费项目”、“价格监测专项经费项目”、“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以上项目从产出指标完成况、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除个别项目因其他客观原因在实施进度上受到一定影响外,我单位各项目指标基本能按计划完成。“价格认定专项经费项目”基本完成,完成率达98%;“ 价格监测专项经费项目”基本完成,完成率达93%;“ 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 ”预算执行率较低,完成率达92%。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单位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4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价格认定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32.38万元,完成预算的80.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指标按计划基本完成,协助委托机关办理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52件,完成全市复核价格认定工作10件,为办案机关提供了价格依据,保障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社会稳定。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产出指标中的成本指标,由于受疫情影响,外出培训减少,导致培训费用有结余。下一步改进措施:在绩效指标设置中,会出现部分设置不科学,不能更加准确的对项目实施自评,今后将更加科学的,并结合项目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指标值。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2022年度)

填报单位(章):

 

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联系人:                    

李美珍

电话:

18604879519

项目名称

 

价格认定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0

40

32.38

10

93%

9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0

4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涉纪、涉刑、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和综合业务平台建设,推动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受纪检监察、公检法、行政机关的委托,办理涉纪检监察、刑事、行政价格认定案件50件,复核价格认定10件,为委托机关及当事人提供价格依据。

全年办理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价格认定案件62件,为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了价格依据,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协助委托机关办理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50件

52件

20

20

 

完成全市复核价格认定工作

≥10件

10件

5

5

 

质量指标

高质量完成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100%

 完成

10

10

 

时效指标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100%

完成 

10

10

 

成本指标

办理案件支出费用

≤32.38万元

    93%

5

4

受疫情影响,外出培训减少,导致培训费用结余。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无

 

0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社会稳定。

有效保障

完成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无

 

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为办案机关提供价格依据

长期

     完成

20

2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到委托方及当事人满意度

100%

100%

10

10

 

总分

100

98

  
   
  2、价格监测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分。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1.76万元,完成预算的35.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指标按规定时限,高质量上报各类报表及预测分析,按计划基本完成,共完成价格监测报表类别14类,上报价格监测数据2000条,能够长期监测市场价格动态,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价格依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产出指标中的成本指标,由于受疫情影响,外出培训、调研减少,导致费用有结余。下一步改进措施:在绩效指标设置中,会出现部分设置不科学,不能更加准确的对项目实施自评,今后将更加科学的,并结合项目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指标值。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2022年度)

填报单位(章):

 

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联系人:                    

李美珍

 

电话:

18604879519

项目名称

 

价格监测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

5

1.76

10

30%

3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5

5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市场价格动态反映和形势预警分析,做好成品油、天然气、煤炭、房地产、交通运输、农资用品、养老等领域的价格动态监测。抓好主要品种、重要时段、关键节点的市场价格和供需情况监测,做好重要节假日前后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后的市场动态,及时发现,精准研判,提出对策。

通过价格监测数据,关注市场动态,及时为上级部门及当地政府提供了价格监测预警信息和决策资料,发挥了价格监测在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年上报价格监测报表14类,192项,监测数据达2600余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价格监测报表类别

14类

14类

10

10

 

价格监测上报数据

2000条

2600条

10

10

 

质量指标

价格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准确率质量达标

100%

100%

15

15

 

时效指标

按规定时限上报各类报表及预测分析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价格监测调查支出费用

5万元

1.76

5

5

受疫情影响,外出调研减少,导致费用结余。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价格依据

100%

100%

20

2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长期监测市场价格动态

长期

完成

10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监测数据准确率、满意度达

100%

100%

10

10

 

总分

100

93

 
  3、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3.47万元,完成预算的17.3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通过学习、培训、调研各2次,参与党建活动2次,这样提升了干部工作、廉洁自律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党建修养,增强了职工从严治党的意识,坚定政治方向及服务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产出指标中的成本指标,由于受疫情影响,外出培训、调研减少,导致费用有结余。下一步改进措施:在绩效指标设置中,会出现部分设置不科学,不能更加准确的对项目实施自评,今后将更加科学的,并结合项目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指标值。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2022年度)

填报单位: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联系人:李美珍

电话:18604879519

项目名称

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

20

3.47

10

18%

2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0

2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学习、培训、调研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党建修养,提升廉洁自律能力。

2022年度开展了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增强了职工从严治党的意识,坚定政治方向,提升服务能力。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

数量指标

在职人员学习调研培训次数

2次

2

10

10

 

参与党建活动次数

2次

2

10

10

 

质量指标

学习调研培训合格率

100%

100%

10

10

 

参与党建活动人数比率

98%

100%

5

5

 

时效指标

调研学习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31日

完成

5

5

 

参与党建活动时限

2021-12-31日

完成

5

5

 

成本指标

“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费用

不超过20万元

3.47

5

5

受疫情影响,活动项目受阻,经费支出减少。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坚定信念提升廉洁自律能力,

有效推动

完成

20

2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加强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

长期

完成

10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单位职工对调研学习培训党建活动综合满意度达到党员群众服务满意度

满意度达到100%

100%

10

10

 

总分

100

92


  4、2022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按时完成任务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2022年度)

填报单位(章):

 

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联系人:                    

李美珍

 

电话:

18604879519

项目名称

 

农产品成本调查及重要商品应急价格监测经费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5

4.5

4.5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5

4.5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分析预测重要商品和农产品价格及成本,市场供求等变动情况及原因,及时反映市场价格热点问题,研判价格走势及其影响。开展农产品价格专项调查,承担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工作,提出政策建议。发布重要商品和农产品价格监测信息,适时引导市场预期。。

通过开展农产品价格专项调查及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及时为上级部门及当地政府提供了价格监测预警信息和决策资料,发挥了价格监测在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年农产品成本调查1次,上报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报表4类,60项,监测数据达700余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农产品成本调配

1次

1次

15

15

 

价格监测上报数据

600条

720条

15

15

 

质量指标

农产品成本调查及价格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准确率质量达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按规定时限上报各类报表及预测分析

100%

100%

5

5

 

成本指标

农产品成本调查及重要商品应急价格监测经费

4.5万元

4.5

5

5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价格依据

100%

100%

20

2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长期监测市场价格动态

长期

完成

10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监测数据准确率、满意度达

100%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价格认定专项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  98  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预算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2季度)
  
  项目名称:价格认定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
 
  2022年价格认定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用于价格认定工作开展所需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交通费、劳务费等费用支出。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涉纪、涉刑、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和综合业务平台建设,推动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受纪检监察、公检法、行政机关的委托,办理涉纪检监察、刑事、行政价格认定案件50件,为委托机关及当事人提供价格依据。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全年办理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价格认定案件62件,为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了价格依据,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涉纪、涉刑、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和综合业务平台建设,全力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公检法、行政机关的委托,办理涉纪检监察、刑事、行政价格认定案件和全市复核认定工作,为委托机关及当事人提供价格依据。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4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4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0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32.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38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二)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全年价格认定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执行数32.38万元,执行率为80.98%,2022年我中心办理各类价格认定业务52件,认定金额6485万元,主要办理纪检监察委员会委托的房产、土地、珠宝、字画、黄金、饰品;办理公安机关委托的林木、网围栏、白酒、车辆、仪器设备;开展交通肇事车辆损失价格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设立了交通事故价格纠纷调解办公室,建立交通事故价格纠纷一站式服务,受到相关部门及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我中心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控制各项开支,建立严格的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制度,严格预算资金支出和使用情况,严格按照我委相关财经制度,规范资源资金支付程序,在资金使用时进行严格把关,由财务人初审审核,机构领导签字后,方可支付。2022年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价格认定案件的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等办案所需经费。结余部分全部由财政统一收回。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协助委托机关办理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目标值大
  于等于50件,实际完成52件,分值20,得分20。
  2)完成全市复核价格认定工作,目标值大于等于10件,实际完成10件,分值10,得分10。
  2、质量指标
  3)高质量完成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目标值大于等于完成件,实际完成62件,分值10,得分10。
  3、时效指标
  4)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目标值完成,实际完成按时完成,分值10,得分10。
  4、成本指标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6、社会效益
  5)受到社会各界好评,目标值完成,实际完成完成,分值10,得分10。
  7、生态效益
  8、可持续影响
  6)继续为委托机关提供价格参考依据,目标值长期,实际完成完成,分值20,得分20。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7)受到委托方及当事人一致好评,目标值满意,实际完成满意,分值10,得分1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1分,等级为A。
  四、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继续做好涉纪检监察、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及复核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优质高效完成各项涉纪检监察、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工作任务,推进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物价部门在调解价格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为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二)措施及办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翠琴        联系电话:0477-8588056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