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个人信用积分(天骄分)评价暂行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7 16:17:00
为打造“诚信之城”,建设“全区个人信用产品应用示范区”,让诚信成为每一位市民的自觉意识,推动全社会对诚信市民给予守信联合激励,实现“信用惠民”。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 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鄂尔多斯市建设全区个人信用产品应用示范区的复函》(内发改财金函〔2018〕780 号),结合我市实际,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制定了《鄂尔多斯市个人信用积分(天骄分)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登录信用中国(鄂尔多斯)(http://www.ordoscredit.gov.cn/)或者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ordos.gov.cn/)互动交流栏目下载原文查看,并提出修改意见。反馈意见请注明个人信用天骄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8年12月10日。
反馈意见邮箱:ordosfgwxygl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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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77-8588458。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