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5-03-12 11:35:00
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实施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 | 检查比例 | 检查 方式 |
检查 频次 |
检查时间 | 检查 内容 |
责任 科室 |
是否与旗区或其他部门联合开展 |
1 |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检查 2、政策性粮的购销活动检查 3、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
《粮食安全保障法》第六十七条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有关规定 | 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的经营者,粮食收储企业。 | 10% | 网络检查、现场检查 | 每年1次 | 9月底前 | (1)粮食经营者遵守粮食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和执行国家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情况。 (2)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情况。 (3)储备企业执行储备粮收购、轮换、销售、动用计划情况; (5)地方储备粮库存质量安全和储存安全情况; (6)粮食经营者建立统计台账情况和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数据情况。 |
粮食与物资监督检查科 | 结合实际情况与市场监管局、旗区发改委联合开展。 |
2 |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对人民防空建设行政检查 |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五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 | 从事人防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和施工项目 | 10% | 现场检查 | 每年1次 | 以上级部门下发任务要求为准 | 检查在建人防工程审批、监理、设计相关资料;现场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达到规范深度要求,监理单位是否按照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开展监理活动,工程质量是否达标,设备设施是否安装到位等。 | 工程管理科 | 与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开展检查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