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发布时间:2018-04-08 11:12:00
经国务院批复,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正式发布《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新《规定》与2000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2000年5月1日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相比,必须招标的项目金额大幅提高,主要变化如下:一是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由200万提高到400万;二是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由100万提高到200万;三是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由50万提高到100万;四是取消“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规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