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组织开展社会物流统计调查工作业务指导
发布时间:2026-01-26 17:08:00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社会物流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经贸〔2025〕87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社会物流统计调查工作,我委会同市统计局、各旗区发改委、统计局邀请中国物流信息中心专家,通过视频会议和现场座谈方式,为106家物流企业进行社会物流统计调查业务指导。
业务指导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社会物流统计调查相关政策、制度、核心指标核算方法以及统计直报系统操作流程等内容,进行系统讲解和实操指导,旨在推动全市社会物流统计调查工作提质增效。
本次指导对提升社会物流调查统计数据质量、增强物流行业监测分析能力具有重要作用。通过精准、全面的统计数据赋能,将为我市降低物流成本、培育物流产业新优势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和科学的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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