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要求,现将拟决策事项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情况简述
拟决策事项名称:《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拟决策事项制定背景及主要内容:“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也是鄂尔多斯市“闯新路、进前列”、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践的战略机遇期。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对于系统谋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现代化鄂尔多斯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本纲要根据《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严格遵循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统筹把握继承与创新、发展与安全、保护与开发、全局与一域的重大关系,主要阐明“十五五”时期鄂尔多斯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改革举措,明确政府工作导向与市场主体行为预期,是全市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二、稳评工作内容及基本程序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在前期调研、征求意见、集中论证基础上,围绕《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主要风险源,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支持态度?
2.您对《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意见或建议?
3.您认为《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4.您认为《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对公民个人、家庭及各类企业的影响?
5.您认为实施《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可能引发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可直接反馈。
联 系 人:刘勇
联系电话:18804773337
工作邮箱:277917218@qq.com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