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情况简述
拟决策事项名称:《鄂尔多斯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拟决策事项制定背景及主要内容:按照国家、自治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鄂尔多斯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范围包括通过城镇公共配气管网供应的居民、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不包括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范围为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燃气企业采购价格实行联动。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原则上按半年或一年联动,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原则上按季度或半年联动。
二、稳评工作内容及基本程序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在前期调研、征求意见、集中论证基础上,围绕《鄂尔多斯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主要风险源,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重点评估对物价水平、居民负担及非居民用气主体的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您对《鄂尔多斯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支持态度?
2. 您对《鄂尔多斯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或建议?
3. 您认为《鄂尔多斯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4. 您认为《鄂尔多斯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对公民个人或家庭及企业自身利益的影响?
5. 您认为实施《鄂尔多斯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可能引发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吕刚
联系电话:15049885666
工作邮箱:277917218@qq.com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29日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