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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呼吉尔特纳林才登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11-23 16:34:00
   

一、 规划项目概况

  1、规划名称: 

  矿区总体规划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呼吉尔特纳林才登矿区总体规划(简称纳林才登矿区) 

  2、矿区位置: 

  矿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行政区划属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乌审召镇和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管辖,矿区规划范围主要在乌审旗境内,约80%的面积属于乌审旗管辖。本区向西南距乌审旗政府所在地嘎鲁图镇约70km 

  3、矿区规划范围 

  矿区边界为:北部与纳林西里矿区、高头窑矿区相接,南部为呼吉尔特矿区梅林庙井田和沙地柏保护区,东部为新街台格庙矿区和呼吉尔特矿区葫芦素井田,西部为呼吉尔特矿区。矿区东西最长约16.1km,南北最宽约45.8km,矿区面积661.30km2 

  4、矿区规划总目标 

  矿区规划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建材项目等,并配套供电、运输、供水、供热、辅助及附属企业、居住区及生活服务设施等。主要规划目标如下: 

  1)煤炭生产:矿区共规划5个井田,分别为通格朗井田10.0Mt/a、巴彦淖井田12.0Mt/a、达海庙井田8.0Mt/a、塔浪巴拉井田8.0Mt/a和图克井田5.0Mt/a。矿区规划总规模为43.0Mt/a 

  2)煤炭洗选加工:矿区规划5座矿井型选煤厂,加工能力与各规划矿井配套,合计43.0Mt/a,原煤入洗率为100% 

  3)建材项目:矿区规划新建两座煤矸石烧结砖厂,煤矸石利用量为1.12Mt/a 

  4)供热:共建6个供热锅炉房,分别设在各矿井工业场地及辅助附属企业区内。 

  5)矿区铁路专用线规划:新建铁路专用线正线74.26km 

  6)矿区公路规划:新建场外道路41.56km 

二、 矿区总体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矿区占用的主要为锦鸡儿、油蒿、沙生杂类草固定沙地植被,该种植被类型为评价区常见种,没有受保护的植物种类,矿区占用土地造成的植被损失不会造成锦鸡儿、油蒿、沙生杂类草固定沙地植被种类的大量损失。矿区规划各项目完成后,各工业场地都将实施绿化措施,按照绿化率20%计算,将增加绿地148.1hm2,这将使受损自然植被得到部分补偿。 

  沙地柏自然保护区内已划为禁采区,保护区内的沙地柏植被以及少量其他受保护植物受矿区开发影响小。 

  矿区开采沉陷将使影响区域内地面凸凹不平,部分区域地面坡度变陡,煤炭开采引起地表裂缝发育,降低了植被的水源涵养功能,地表塌陷还会产生地裂缝,使浅层地下水漏失,从而对地表植被的生长造成不利影响。矿区地下浅水位埋深变化较大,在部分地形平坦且出现潜水出露的区域,将会出现积水区,积水区最后将转化为盐碱地。因此,从生态环境保护和防沙治沙角度出发,需在矿区开发过程中,一方面在建设中尽可能降低植被破坏,施工完毕后及时做好建设区的植被恢复和建设工作;另一方面,必须高度重视大规模开发造成植被破坏以及土壤盐渍化使生态环境质量退化的风险,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好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综合恢复措施。 

  矿区规划矿井今后采煤过程中将实施边破坏、边治理、边利用的生态综合恢复措施,对地表裂缝充填、采煤塌陷区进行治理、土地复垦等,受影响的自然植被和土地将可以逐渐得到治理。矿区实施过程中,采取有效的生态综合治理措施,最大限度治理恢复受损植被,减小对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影响。 

  规划开采区内的野生动物主要为一些常见的鸟类和鼠兔,这些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主要依赖于草地植被、林地、河流水库等地表水体,生态治理恢复后受影响也较小,,矿区内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没有受到大的影响,因此矿区建设与开发不会使评价区野生动物物种数发生变化,其种群数量也不会发生变化。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纳林才登矿区位于乌审旗北部内流区内,矿区内没有常年地表径流,地表水体主要是矿区中部位于达海庙井田与巴彦淖井田之间的巴音淖尔等小型的水塘及湖泊(淖尔)。 

  矿区全部建成后,矿区内矿井水、生活污水、煤泥水等进行了综合利用,矿区内污废水全部回用。正常情况下矿区无污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矿区煤炭开采后,煤炭开采导水裂隙带主要在延安组发育,部分区域可能延伸至直罗组、安定组含水层,局部区域可能发育至志丹群含水层,但不会发育至第四系孔隙含水层,在采取限采等措施情况下,矿区开采导水裂隙带虽不会延伸至志丹群含水层,但由于下伏含水层地下水的疏排,使志丹群含水层及第四系含水层向下的渗透量和渗透能力略有增强,对矿区井下排水产生一定补给,从而导致志丹群含水层及第四系含水层水资源有所减少。 

  矿区开采形成以矿区开采区域为中心的地下水降落漏斗。使安定组-直罗组水位大幅降低,形成以导通区域为中心的大范围地下水降落漏斗,影响半径范围内的地下水径流方向转变为向漏斗中心径流。 

  矿区全部投产后矿井水总产生量为132480m3/d4835.52m3/a),矿井水通过处理站净化后,全部用于矿区及周边规划项目,最大限度地减小了矿区对区域地下水资源的影响。矿区开采对矿区内第四系、白垩系志丹群含水层水资源影响较大,对乌审旗内地下水资源量影响相对较小。 

  矿区开发期内,潜水水资源量会受地表沉陷影响而减少,地表沉陷稳定后潜水位会逐渐恢复,从长远来看,潜水水资源量受影响较小。 

  矿区污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不会对第四系潜水水质产生影响。矿区矸石属于第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矸石堆存产生的淋滤液不会对第四系潜水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矿区周边共2个集中供水水源地,矿区规划井田均位于以上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区外围,矿区对两个水源地影响主要表现为对水源地水资源量的影响。对于哈头才当水源地,矿区内除图克井田对哈投哈头才当影响相对较大外,其他矿井开采对哈头才当水源地影响相对较小;对于查干淖尔水源地,受矿区开采影响较大,矿区开采过程中必须采取保水开采措施,以减少对查干淖尔水源地影响。 

  4、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矿区内各规划矿井燃煤供热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烟尘、SO2NOx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矸石砖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多在1km以内,周围敏感目标距离矸石砖厂较远,矸石砖厂的建设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规划各矿井不设露天储煤场,储存设施全部采用封闭结构,生产性扬尘主要在原煤加工系统中产生,采用洒水和机械除尘后,粉尘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主要局限在工业场地厂房附近。规划胶带输送机安置在密闭结构的输煤栈桥内,因此其扬尘对环境基本无影响。对矸石周转场进行治理,道路运输过程中采用箱体封闭、保持运输道路清洁、干燥季节加强洒水抑尘,工业场地和运输道路两侧加强绿化,这些措施将使扬尘可得到较好控制,最大限度减轻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矿区矸石基本综合利用,不会长期堆放。矸石周转场矸石不会明显影响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淋溶后也不会对区域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生活垃圾均配备专门的垃圾筒和垃圾车定期进行集中处理,由有关部门规划统一的垃圾填埋场予以处置,不会对矿区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三、 采取的环保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生态综合整治规划是在符合区域总体发展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的前提下,分区域分时段进行不同目标的生态保护与恢复规划,以期建立一个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人工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根据规划开采区内的项目类型、生态破坏类型等,重点对地表沉陷区、工业场地征地范围、规划铁路及公路两侧、矸石周转场及灰渣场等区域制定了治理措施。 

  2、水污染防治及资源综合利用 

  矿井水经混凝+过滤常规处理后回用于矿区内部的矿井井下消防洒水、选煤厂生产补充水、生产用水和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等;多余矿井水部分经深度处理后可用于周边化工项目生产用水或周边景观用水和生态补充用水,由此矿区矿井水利用率达到100%。规划矿井工业场地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用水。煤泥水全部闭路循环,不外排;工业场地地面冲洗废水收集后,统一排入矿井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矿区内生产、生活污废水全部回用,正常情况下不外排。 

  3、地下水资源保护措施 

  白垩系志丹群含水层为区域具有重要供水意义的含水层,矿区开采过程中形成导水裂隙带在局部局域可能发育至志丹群含水层中,为了确保志丹群含水层不受导水裂隙带影响,评价要求各矿井在后续工作中,详细确定区域内导水裂隙带发育情况,若计算导水裂隙带发育高度到达志丹群含水岩组内,则应提出限高开采措施或其他保水采煤措施,降低导水裂隙带发育高度。 

  矿区应加强矿井水的综合利用,矿区内井下排出全部回用,不外排,确保矿井水综合利用率100%,以减少地下水资源的损失。 

  对受矿区煤炭开发影响的乡镇水源井,矿区通过重新修建集中供水水源井,进行统一供水;对于受矿区煤炭开发影响的零散居民,可考虑可通过搬迁至规划的城镇及其他集中居住区,由集中居住区统一供水。 

  对于受开采影响的两个集中供水水源地,一方面要采取保水开采措施,降低开采对区域内重要含水层——白垩系志丹群含水层的影响,另一方面还应加强对水源地水位监测,特别是取用志丹群组含水层中地下水的水源井应建立地下水位长期监测制度,及时关注水源井水位变化情况,便于及时了解矿区开采对水源井影响情况;此外,还可考虑矿井水进行适当处理作为饮水用使用。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煤炭转载、贮运全部采用封闭结构,治理矸石周转场,防止扬尘,并在服务期满后对矸石周转场进行复垦。 

  对燃煤供热锅炉配套脱硫除尘措施,采用低氮燃烧或预留安装脱硝装置进行烟气脱硝,脱硫效率>80%、除尘效率>99%脱硫工艺采取双碱法,除尘可采用旋风除尘+湿式除尘工艺,以确保燃煤供热锅炉烟气达标排放。 

  煤矸石砖厂在破碎机附近设置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以上,收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5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矿区建井期矸石主要用于工业场地、公路及铁路路基的铺筑。如有多余,先排往矸石周转场,后用作土地复垦等;生产期掘进矸石不出井,用于井下充填;矿区生产期洗选矸石暂时存放于矸石周转场,用于矸石制砖、塌陷区治理或待井下形成废弃巷道时用于进行井下充填。锅炉灰渣可用于井下防火灌浆、矿区铺路等综合利用。 

四、 结论

  纳林才登矿区总体规划依托当地丰富的煤炭资源,以煤炭开发为龙头,带动乌审旗能源化工产业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规划实施后不可避免的会对环境产生影响,有利影响主要表现在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所在区域经济发展等有积极意义;不利影响是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尤其是生态环境,同时会对地下水环境、环境空气产生一定影响,只要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综合防护与恢复措施后,这种不利影响会得到削减或缓减。 

  在采纳本报告提出的规划方案调整建议和环保措施要求,以及满足矿区环境目标可达性指标要求的前提下,矿区开发能够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划的要求;能够提高煤炭资源利用率、节约资源和能源,符合煤炭行业清洁生产要求,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避免和减缓矿区开发产生的污染影响和生态破坏,保证搬迁居民生活质量不受影响;促进国家和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采纳本报告提出的规划方案调整建议和环保措施后,纳林才登矿区总体规划是可行的。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征求项目所在地区各界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规划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规划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规划区域评价范围内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其他公众可以查阅网站公示和环评报告简本,公众可以电话、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情况、提交文字意见。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高根贵          电话:13704770861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电话:025-85046235    E-mailmnsjy-hb@163.com 

附件: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477-8588066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党政大楼B座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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