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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02 11:54:00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2013年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日

 

 

  鄂尔多斯市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发展规划

 

 

  清洁能源是指可再生能源及经过洁净技术处理的能源。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明确提出,要把内蒙古建成保障首都、服务华北、面向全国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经论证,我市可发展的清洁能源主要有三部分:一是洁净煤产业,包括煤炭生产、洗选、加工,煤炭延伸转化油、气、甲醇、二甲醚、乙醇等燃料,以及热电联产、超超临界机组、IGCC(煤基多联产)、余热余压发电机组等绿色火力发电技术;二是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包括风电、光电、水电、生物质发电、生物质燃料等;三是燃气,包括天然气及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为认真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3至2017年,展望期至2020年。

  第一章 基地建设背景

  一、建设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的重大意义

  (一)有利于稳定全国煤炭供应。根据我国资源构成状况,以煤炭为主体的能源消费结构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会改变。从当前煤炭生产格局来看,我国东部地区的煤炭资源处于逐渐枯竭状态,已无法维持现有规模生产;中部地区除山西省煤炭资源仍有勘探开发潜力外,安徽、江苏及河南等地区已无增产空间;西南地区因地质特征特殊,单井规模小,安全风险大,对全国煤炭市场影响较小;新疆地区远离中东部消费市场,近期难以成为我国煤炭供应的主要基地。未来,西北地区将成为我国煤炭资源供应主要基地,重点是陕北、蒙西及宁东等区域,而我市处于该区域核心位置,是国家规划建设的14个大型煤炭基地之一,从保障国家煤炭资源供应来看,我市加快建设国家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势在必行。

  (二)有利于优化电力供应格局。长期以来,国家推行就地平衡的电力发展方式,形成了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大量布局煤电的基本现实,造成西部有电难送、东部调煤发电的矛盾格局,已到了不得不变的关键时期。加快西部大型煤电基地建设,推动长距离、跨区域电网建设是我国电力发展战略布局的现实需要。我市是国家“西电东送”和“北电南送”的重要电源区,具有大规模外送潜力,在鄂尔多斯市建设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可以为华北、华中和华东地区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有效优化全国能源供需格局,特别是变输煤为输电可以节省中间环节费用30%左右,有效降低经济运行成本。

  (三)有利于降低能源对外依存度。当前,我国能源结构“缺油少气”,且供求矛盾长期存在,对外依存度不断加大。我市具有发展煤炭液化、气化等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和技术优势。神华集团煤直接液化、伊泰集团煤间接液化两个项目在我市试车成功,煤制烯烃、煤制天然气在我市也均有示范项目,以此为基础,加快建设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发展煤基制燃料,开发非常规天然气,可有效补充我国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供应的不足,改变战略油气储备的单一模式,实现油气资源供应的多元化,并可以扩大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部分可替代化石能源,延长能源使用周期。

  (四)有利于缓解气候环境压力。在全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能源低碳发展的背景下,能源低碳利用已是大势所趋。我市作为典型的高碳地区,从开采、转化、运输及终端利用过程率先践行清洁利用理论,符合建设“两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国策,对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推动我国能源产业低碳发展以及缓解地区环境压力均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可以为国家治理区域性雾霾天气作出更大贡献,无论是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或直接输入电力,实现区域内二氧化硫、灰渣和粉尘“零排放”,还是使用煤制油品和车用天然气,降低尾气中的PM2.5等有害成分,均可以有效治理雾霾天气。

  (五)有利于实现地区转型发展。在发展过程中,我市仍存在着产业层次较低、链条较短、结构较为单一等问题,要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重要支点就是建设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以建设清洁能源输出基地为契机,可以搭建一个完整的配套平台,研发和实践能源清洁利用的前沿技术,汇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成果,确立能源化工自主创新的发展模式,凝聚能源化工科技人才队伍,为建设国家级甚至世界级能源高效清洁利用技术示范基地和研发中心创造条件。同时,我市准格尔旗是高铝煤炭资源富集区,高铝煤炭年产量1亿吨左右,其中2/3销往区外分散掺烧,造成大量优质氧化铝资源浪费,建设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则可以发展煤电铝一体化循环产业,有效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二、建设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的比较优势

  (一)地理区位优势。我市地处呼包鄂榆城市群、呼包银榆经济区和国家能源“金三角”的核心位置,在资源、技术、运输等方面具有无法替代的枢纽作用。同时,我市地处我国北方能源终端消费集中区的最近位置,是距离环渤海、长三角经济圈,沿长江城市带最近的资源富集区之一,是保障京津冀能源消费供应稳定的中枢,也是国家实施“西气东输、西电东送”战略的要隘和确保国家能源战略发挥长期效果的重要支点。

  (二)自然资源优势。我市是全国地级市中煤炭资源最丰富的地区,煤炭探明储量1930亿吨,约占自治区的1/3、全国的1/6,预测远景储量1万亿吨。煤炭资源不仅储量大、分布广、品种全,且埋藏浅、厚度深、易开采,适合建设大型煤炭生产基地。境内探明天然气储量2.65万亿立方米,拥有我国最大的世界级整装气田——苏里格气田。太阳能、风能资源较为丰富稳定,可开发量均在1000万千瓦以上。生物质能源也具备一定开发条件。同时,由于我市煤炭埋藏较浅且构造简单,开采成本相对较低,从而使我市煤炭深加工产品成本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三)水煤组合优势。我国水资源和煤炭资源错位分布,但鄂尔多斯市地处黄河几字弯内,工业项目具备就近取水的自然基础。我市可以通过水权置换、水沙置换、南水北调西线工程等措施和途径解决工业用水问题。

  (四)产业基础优势。我市能源产业发展迅速,已成为全国重要的能源供应基地,已形成以煤炭、电力、天然气为主,煤制液体燃料门类齐全,新能源初步发展的产业体系,特别是雄厚的煤炭生产和电力外输基础,为煤炭清洁生产、延伸转化、新能源发电上网等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我市已成为国家各种煤制燃料技术最为集中的地区,也是世界上唯一掌握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关键技术的地区,并已建成投用超超临界火电机组,为建设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

  (五)发展机遇优势。受全球气候变暖和国家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的影响,我国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已经明确,并将清洁能源列为七大新兴产业之首。特别是自治区建设清洁能源输出基地思路的提出,以及我市被确定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型地区创新发展改革试点,均为我市建设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创造了重大机遇。

  第二章 产业发展情况

  一、产业发展现状

  (一)煤炭行业

  我市煤炭资源富集,分布广阔,含煤区面积约6.1万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70%以上。煤炭资源总体勘查面积4.5万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52%,其中预查2.5万平方公里、普查1.1万平方公里、详查0.46万平方公里、勘探0.46万平方公里。预测总储量超1万亿吨,其中探明储量1930亿吨,约占全自治区的35%、全国的13.6%。煤层赋存稳定,低瓦斯、埋藏浅、易开发,煤种齐全,适宜建设大型、特大型矿井。

  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有煤矿353座,其中井工煤矿196座、露天煤矿157座,总设计生产能力7.5亿吨/年。在建煤矿29座、规模1.3亿吨/年;拟建煤矿14座、规模1.2亿吨/年;生产煤矿310座,平均单井生产能力209万吨/年。总井田面积5424平方公里,总保有资源量719亿吨,形成煤炭生产能力5.2亿吨,煤炭采掘机械化程度达到90%以上,平均回采率75%以上。2012年全市生产原煤6.39亿吨,销售煤炭5.9亿吨,其中市内消费5548万吨,仅占总产量的8.7%。

  截至2012年底,全市选煤厂共109座,总入洗能力65775万吨/年,其中已建成投产的选煤厂78座,入洗能力41135万吨/年,占原煤生产能力的79%。在建选煤厂23座,入洗能力9110万吨/年;拟建选煤厂41座,入洗能力15530万吨/年。预计到“十二五”末,原煤入洗率将提高到85%以上,超过全国煤炭入洗率的平均水平,进入世界先进水平行列。

  (二)煤基燃料

  煤制油方面。目前,煤制油产品销售市场看好,柴油、石脑油、液化气等产品和副产品畅销。神华集团年产108万吨煤直接液化示范工程于2008年底投料试车,2012年全年累计生产各类油品86.5万吨,其生产规模200万吨的第二、三条生产线正在开展基础设计等工作。伊泰集团煤间接液化示范项目于2009年3月试生产,2012年全年累计生产各类油品17.19万吨。为加快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煤间接液化技术的产业化,伊泰集团计划放大示范规模,建设2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商业示范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已报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煤制气方面。已核准(备案)和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煤制气项目共7项,总规模256亿立方米。其中,汇能16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一期4亿立方米/年)项目于2010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2013年一期工程完工;神华集团20亿立方米煤制气项目正在开展开工前期准备工作;新蒙8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一期40亿立方米/年),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河北建投集团公司、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投资建设的40亿立方米/年煤制气项目,正在抓紧推进核准前准备工作;新奥集团20亿立方米煤制气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三)电力行业

  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有电厂32座,总装机容量1340万千瓦,其中火电20座、1204万千瓦。单机容量在60万千瓦以上的电厂1座,共120万千瓦;单机容量为30万千瓦级的电厂7座,共774万千瓦;单机容量在30万千瓦以内的电厂10座,共250万千瓦。火力发电中,资源综合利用电厂27座、754万千瓦,其中煤矸石电厂6座、286万千瓦,煤矸石、中煤、煤泥等劣质煤综合利用能力达到1100万吨。在建煤矿矸石电厂2座、120万千瓦。

  (四)新能源

  截至2012年底,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06万千瓦,其中风电25万千瓦、水电75万千瓦、生物质发电4.8万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0.83万千瓦。2012年,全市水力发电1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占全部发电量的2.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4.1%,机组利用小时数3037小时。风电发电量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6%,占全部发电量的0.9%,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3%,机组利用小时数2080小时。

  (五)天然气行业

  常规天然气方面。主要气田有苏里格气田、大牛地气田和乌审气田,境内探明天然气储量约2.65万亿立方米。2012年全市天然气产量259亿立方米,增长4.4%,其中市内消费29.2亿立方米,仅为全市产量的11%,液化天然气31万吨。

  非常规天然气方面。目前,我市对乌审旗、准格尔旗区块的煤层气储量情况进行了勘查评价,两个区块都具有较好的勘探开发前景。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数据显示,鄂尔多斯盆地及外围地区页岩气地质资源潜力11.81万亿立方米,可采资源潜力2.71万亿立方米,具有良好的勘探开发前景。

  (六)能源输送通道

  运煤通道方面。铁路:全市现有外运通道向北主要有包西、神华包神、呼准铁路,均接入京包兰铁路;向东主要有大准铁路接大秦铁路至秦皇岛港;向南主要有神华包神铁路接神朔和朔黄铁路至黄骅港;向西主要有东乌铁路接海(勃湾)公(乌素)铁路至包兰线,铁路总里程1280公里,复线338公里,路网密度141.5公里/万平方公里。2012年全市通过铁路发运煤炭2.3亿吨。公路:已基本形成了以东胜为中心,以包茂、荣乌高速公路和109国道、210国道、沿黄公路为主网架,连接各省道和各旗区、乡镇公路的干支结合的公路运输网络,总里程18102公里,密度20.8公里/百平方公里。外出通道主要有荣乌高速公路大饭铺至棋盘井段、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苏家河畔段、109国道、210国道等出口公路。2012年全年公路煤炭运量3亿吨。

  电力通道方面。已初步形成了以500千伏为支撑、220千伏为骨干、110千伏为辐射的供电网络格局。现有布日都、响沙湾、乌海、千里山、宁格尔等5座500千伏变电站;有丰镇至万全至顺义网对网500千伏电力外送通道1条,输出能力300万千瓦。

  油气管道方面。已建成天然气输送管道12条,总长度2540公里,设计年输气量105.1亿立方米;在建原油输送管道1条,长度580公里,设计年输原油300万吨;在建成品油输送管道1条,长度336公里,设计年输成品油350万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产业政策失调。由于受到产业政策限制,煤化工升级示范项目难以规模化发展,影响了行业整体效益。清洁能源要求煤炭必须进行洗选,而我市原煤选洗年均产生近亿吨煤矸石、洗中煤和煤泥等副产品,如不进行综合利用,不仅浪费资源,而且会严重影响环境。现行管理体制造成各相关部门之间、各开采企业之间不能积极协调,煤层气开发与煤炭开采脱节,天然气、页岩气与煤层气开采次序不明确,矿权与气权分置等问题,都不利于调动各方面参与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的积极性。同时,现行审批制度严重影响产业循环发展,如鼓励煤电铝一体化,但又无差别限制电解铝产能。

  二是要素指标制约。按照国务院“87”分水方案,分配给我市的初始取水指标7亿立方米,不能满足发展清洁能源需求,这是制约下一步发展的主要瓶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我市建设用地总量到2020年控制在135548公顷以内,净增量仅余9000公顷,平均每年只有900公顷用地指标,不能满足发展需要。我市环境总量指标基数小、节能指标受国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致使部分拟建项目受到制约。另外,煤化工科技人才的严重缺乏也是当前影响我市建设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是外运通道不畅。由于电源建设快速发展,造成电网接入负担加大,地区电网呈现“大电源、小电网”的矛盾格局,加之电力外送通道建设相对滞后,导致目前我市“窝电”400多万千瓦,严重制约了低热值煤和高铝煤的综合利用。由于外运铁路建设滞后,我市每年须经公路外运煤炭近3亿吨,按照运到距离最近的港口(秦皇岛港)计算,年耗油约200万吨,到港煤价翻了一番多,同时也带来了运煤高速公路拥堵等一系列问题。

  四是资源税费失衡。全市资源型企业所缴纳的各类税费存在旗区之间、企业之间、保护环境付出之间等多种不平衡,造成采优弃劣、污染直接排放等多种不良后果,特别是现行资源税及价格调节基金均从量计征,既有失税负公平,又无法有效调节煤炭生产,更无力支持清洁生产发展。

  第三章 基地建设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围绕绿色、循环、高效发展,以清洁能源输出和现代煤化工示范为重点,以提高能源产业的质量和效益为目标,加快转变能源产业发展方式,变输出原煤为输出洗选优质煤,变输出一次能源为输出二次能源,变资源单一粗放利用模式为循环综合高效利用模式,着力推进规模化、集约化、基地化发展,构筑循环、低碳、绿色、安全的能源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国家重要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为缓解国家能源供应紧张作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定位

  到2017年,在国家能源供应战略格局中占据重要地位和较大市场份额,输出能源全部实现清洁化。重点建设三大基地:

  ——国家洁净煤基地。到2017年,全市原煤产量规模控制在7.8亿吨左右,开采过程实现集约化、现代化、无污染;火电装机总规模达到2500万千瓦,外送装机容量1200万千瓦,全部采用绿色高效发电技术;煤制燃料技术及产业化取得重大突破,技术水平达到国家先进值,总规模达到煤制油540万吨、煤制天然气360亿立方米,成为国家煤制燃料储备基地。

  ——蒙西新能源基地。风能、光能、生物质能利用技术水平和产能规模居全国领先地位,能源生产、供应结构显著优化。到2017年,风能发电3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发电100万千瓦以上、生物质发电5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发电占电力总装机的比例达到10%以上,生物燃料产业规模达到10万吨标煤。

  ——国家天然气开发基地。到2017年,全市天然气产量达到300亿立方米。到2020年,煤层气开发利用实现重大突破,页岩气产业化试点取得积极进展,达到规模化开采水平。  

                                                                                                     主要目标值汇总表 

    

  2017 

  2020 

  清洁能源所占比例 

  其中外输所占比例 

  85% 

  100% 

  90% 

  100% 

  煤炭总产能 

  其中洗选比例 

  就地转化比例 

  7.8亿吨 

  85% 

  30% 

  8亿吨 

  90%以上 

  40% 

  电力总装机 

  其中绿色电力所占比例 

  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所占比例 

  2500万千瓦 

  100% 

  10%左右 

  突破4000万千瓦 

  100% 

  10%以上 

  煤基燃料 

  煤制油 

  煤制气 

    

  540万吨 

  360亿立方米 

    

  1000万吨 

  500亿立方米 

  天然气开采量  

  其中煤层气开采量 

  300亿立方米 

  1亿立方米 

  350亿立方米 

  5亿立方米 

  第四章 洁净煤产业规划 

     

       一、煤炭 

  (一)发展重点。遵循清洁、循环、低碳、绿色发展理念,以国家建设大型煤炭基地为契机,对煤炭产业进行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调整,实现产量、市场“两个稳定”,布局、结构“两个优化”,生产、运输“两个洁净”,推进煤炭行业安全、高效、绿色发展。

  强化产业集中度。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自愿、因地制宜、优化提升”的原则,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和引导煤炭企业集团化发展,整合年产量300万吨以下的煤炭企业,到2017年在籍煤炭企业控制在80户左右,力争培育2户亿吨级、5户5000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打造一批对全区乃至全国煤炭市场具有一定调节能力的大型和特大型能源企业。

  推进产业现代化。以建设大型、特大型安全高效矿井为重点,对现有普采和高档普采煤矿进行整合技改,提高开采机械化水平和资源回采率,确保采掘机械化程度达到90%以上,煤炭资源采出率达到60%以上。鼓励企业建立内部物料循环系统,实现煤矸石、矿井水、煤层气等煤炭伴生矿产和开采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发展矿区循环经济,确保万吨原煤电耗、物耗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矿井水利用率达到80%以上,煤矿企业主要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

  提高原煤洗选率。限制低热值煤、高灰分煤远距离运输。加快煤炭洗选配一体化建设进程,新建煤矿必须配套建设同等规模选煤厂,鼓励老旧煤矿建设群矿选煤厂,支持发展配煤和型煤,确保原煤洗选率提高到85%以上,确保外输煤炭全部为提质煤。洗煤废水闭路循环率达到100%。鼓励配套建设煤矸石电厂,推广利用煤矸石制砖、烧制水泥熟料等建筑材料,充填采空区、沉陷区、露天矿坑,复垦造地造田等技术,力争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

  稳定市场占有率。结合煤炭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转变工作思路,定期举行大型用煤行业供需见面会,帮助煤炭企业寻求和培养潜在市场,引导本土煤炭企业建立营销团队,上门对接洽谈,争取与电力、钢铁企业等主要用户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主动适应取消双轨制后的煤炭市场,建立动态的供销关系,稳步扩大市场占有率。

  (二)产业布局。重点开发准格尔中部、上海庙、呼吉尔特、纳林河和新街台格庙矿区,适度开发纳林希里、塔然高勒矿区,巩固发展神东、万利、高头窑和准格尔矿区,严格控制小煤矿整合改造区生产规模,适时规划乌兰格尔矿区,加强后备资源勘探勘查。强化矿区总体规划在煤炭开发过程中的指导作用,一个井田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可以开发多个井田。煤炭开发过程中,须将资源节约、转化、循环利用、污染治理、水资源保护放在突出位置,新建矿井规模120万吨以上、露天矿规模300万吨以上。

  二、电力

  (一)发展重点。以发展高效、清洁绿色煤电为主要内容,大力调整和优化电源结构,依托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加快建设大型坑口电站群,打造国家“西电东送、北电南输”主力基地。

  普及先进火电技术。加快高参数、大容量机组的使用,推广应用600MW以上超(超)临界机组,向区外供电的电源点按照至少4至6台600MW以上的超临界和超超临界机组安排容量;向城市供热的机组,充分考虑城市发展空间,优先安排300MW级机组。鼓励发展IGCC等先进发电技术。实现全厂热效率40%以上、供电煤耗310克/千瓦时以下。

  切实加强环保措施。提高电厂脱硫效率,原有电厂达到90%以上,新建电厂达到9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均为100毫克/立方米。采用高度先进节水技术,鼓励采用活性焦烟气干法脱硫工艺,实现百万千瓦装机年耗水150万吨以下。

  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支持建设煤矸石电厂、洗中煤发电、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大力推广大型煤矸石循环流化床技术,提高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到2017年,低热值煤装机达到500万千瓦以上,所用燃料主要为选煤厂的洗选矸石,年消耗煤矸石达到2000万吨;高铝煤资源综合利用机组达到1000万千瓦,所产粉煤灰定点储存、综合利用。

  (二)空间布局。结合煤炭资源开发布局,建设大型坑口电站,在交通枢纽、运输便捷地区建设大型路口电厂,在大型矿区及洗选集中区建设资源综合利用电源,重点打造准格尔旗、达拉特旗、上海庙、杭锦旗四大火电基地。其中,准格尔大路西工业园区电站群依托准格尔矿区丰富的煤炭资源,黄河过境取水便捷等优势,可建设1000万千瓦电力装机,电力可通过特高压线路外送出区;达拉特电站群依据电厂厂址、煤源、水源、接入系统等基本条件,可建设800万千瓦规模电厂,电力将送入华北电网京津唐地区;上海庙电站群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规划中的电源点,规划容量800万千瓦,属煤电一体化项目,所发电力拟通过特高压线路外送;杭锦旗电站群规划容量600万千瓦,所发电力拟通过特高压线路并入华中电网。

  三、煤基燃料

  (一)发展重点。在国家煤炭深加工产业总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下,吸收国内外各种先进生产技术,打造现代煤化工产业精品工程,探索煤炭转化清洁燃料的利用路径。

  稳步推进规模生产。发展煤制油、煤制气,促使不同工艺技术或生产过程间的耦合与集成,力争到2017年,产能规模达到煤制油540万吨、煤制气360亿立方米。

  全力提高技术水平。必须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生产方案,技术和装备水平始终保持在国家“十二五”煤炭深加工升级示范先进水平。积极采用国内自主核心技术和装备,鼓励国内空白或技术水平落后的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争取在煤气化、费托合成、甲烷化、煤化工废水处理等方面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在空分、气化炉、气体压缩机、合成塔、废热锅炉等方面实现装备大型化。

  打造精品示范工程。项目全厂能源利用效率和资源消耗水平必须达到国家示范项目要求的先进值。必须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和节水方案,鼓励使用矿井水、废水、中水等水资源。废气、废水、废渣必须实现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废气达标排放,废渣全部综合利用,硫化物全部回收利用,废水努力做到零排放。鼓励区域分工、合作,促进形成“园区内、园区间”循环经济链条。

  煤化工示范项目先进值目标 

项目 

  项目能效 

  煤耗(折标煤) 

  新鲜水耗 

  煤间接液化 

  47% 

  3.4/吨油品 

  2/吨标煤 

  煤制天然气 

  60% 

  2.0/千标方天然气 

  2.5/吨标煤 

    

  示范项目布局方案 

     

  示范方向 

  示范内容 

  示范园区 

  煤制油 

  2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示范高温浆态床费托合成催化剂、浆态床合成反应器及工艺成套技术大规模工程化 

  大路工业园区 

  煤制天然气 

  3×40亿m3/年,示范新型两段式水煤浆气化技术工业化应用及相关国产化设备 

  大路工业园区 

  80亿m3/年,示范特大型空分、先进加压气流床干粉煤气化、新型高压固定床气化、污水综合治理“零排放”等技术装备工业化应用 

  独贵特拉工业园区 

  80亿m3/年,国内自主固定床碎煤加压气化技术工业化应用 

  上海庙工业园区 

  40亿m3/年,多元料浆加压气化技术 

  圣圆工业园区 

  (二)空间布局。按照“集中打造沿河沿线产业带”的布局原则,充分考虑各工业园区的地理位置、基础设施配套、生产要素配置、资源环境支撑条件等因素,选择大路工业园区、独贵特拉工业园区、上海庙工业园区作为煤基燃料重点园区。统筹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突出产业链条和集聚效应,集中打造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产业配套、特色明显的产业园区和工业基地。

  第五章 新能源规划

  重点发展风能,稳步发展太阳能,合理发展生物质能,使新能源在全市能源的比重逐步提高,力争到2017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400万千瓦,占全市总装机规模的比重10%以上。

  一、风能

  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是我国风能资源规划中的Ⅰ、Ⅱ级区的核心部分,根据当地气象站对10米高风速统计,风功率密度达30000MW以上。当地风场面积广阔,地形平坦,交通便利,入网条件好,开发潜力巨大,完全具备建设大型或特大型风场的条件。根据不同风场风资源品位,结合电网、交通和地方经济等条件,分期进行风电场的开发建设,促进全市风场有序开发。

  近期(2013-2017年),新增装机容量75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100万千瓦。作为风电项目的开发初建期,由政府组建专门机构进行前期测量,提供完整准确的数据,合理规划风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并逐步引进发电企业适量建设风力发电站,形成一套合理有效的实施步骤,为风电项目的大规模开发积累经验。远期(2018-2020年),新增装机容量100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200万千瓦。作为风电项目全面开发期,进一步落实优惠政策,合理有序地加强风电产业发展力度。同时,大力推动与风力发电相关配套产业的本地化发展。

  二、太阳能

  杭锦旗、鄂托克旗和鄂托克前旗具备建设大型光伏电站的条件,重点利用库布齐沙漠广阔的荒漠资源和丰富的太阳辐射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光伏发电技术安装维护简便灵活、可模块化组合的技术特点,重点在巴拉贡和恩格贝建设大规模荒漠电站,将我市建成我国重要的太阳能电力基地之一。

  近期(2013-2017年),总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远期(2018-2020年),预计届时光伏发电成本大幅下降,可迈入商业开发门槛,国家大规模开发太阳能发电的计划开始实施,总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

  三、生物质能

  坚持“保障生态安全第一”,遵循“企业主导、基地先行、技术支撑、循序渐进”的总体思路,坚持先试点后示范,重点发展生物质燃料产业,力争到2017年,生物乙醇规模达到10万吨以上,并依靠科技进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第六章 天然气规划

  一、常规天然气

  加快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步伐,扩大天然气生产规模,到2017年探明储量达到5万亿立方米以上,产能达到300亿立方米/年,建成国内重要的天然气生产基地。加大调控和引导力度,优化天然气使用结构,以“气化鄂尔多斯”为目标,在确保居民用气需求正常增长的基础上,优先东胜——康巴什——阿勒腾席热镇城市核心区及各旗府城镇燃气用气,稳定化工领域用气量,逐步扩大“以气代油”规模,重点发展清洁环保燃料运输,力争城镇气化率达到90%以上。通过优势产业和市场要素的合理配置,切实将天然气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发展优势。

  二、非常规天然气

  依托中石油、中石化集团的人才、资金、技术和管网,由地方企业与两大公司联合组成开发主体,统一开发煤层气。加快提高勘探程度,摸清煤层气分布和储量底数。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地质勘探资金,广辟资金渠道,优选区块进行小井网试验。在政策上坚持采煤采气一体化,综合开发,对采空区、沉陷区,有矿业权区块,由煤炭企业实施煤层气勘探开发,否则收回矿权;无矿业权区块,由政府出资勘探,以招拍挂方式配置煤层气资源。对已投产或在建煤矿的未动用资源区块和新设矿业权待开发的资源区块,由煤矿业主单位按先抽后采的原则开采煤层气,否则停止煤矿生产建设或终止煤矿申报程序并收回矿业权。对煤炭开发远景区,由煤层气产品生产企业勘探开发煤层气。

  推进先导性试验,获取详实的地质、钻探、排采等资料,研究形成适合本区域煤层气开发的技术成果,并作为项目示范进行推广。编制总体发展规划,并与天然气规划统筹考虑,管网共享。在先导试验的基础上,进行滚动开发,逐步扩大勘探开发区域。尽快启动页岩气勘探工作,全面收集和整理已有页岩气勘探开发资料,深入分析研究市域内页岩气地质条件和富集规律及资源分布特征,优选出一批页岩气远景区和有利目标区,划定页岩气重点勘查开采区。在此基础上,开展页岩气勘探示范先导试验,大力推动对重点勘查区进行试验井钻探工作,获取各地区页岩气系统参数,为商业性勘探开发积累技术和经验。同时,积极组织开展鄂尔多斯市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申报工作。

  第七章 输出通道规划

  一、电网

  ——市内电网。按照分层、分散的原则,根据电厂性质、作用和规模,合理安排接入点和接入电压等级,保证电力输得出、落得下、用得上。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推进电网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发展,提高电网安全性和经济性。重点加快500千伏主干网架建设,尽快形成结构合理、输送通畅的500千伏网架结构,既要满足市内用电需求,也要满足汇集电源向内蒙古电网、区外电网输送的需要。

  ——外输通道。根据电源建设及区外送电空间分析,结合500千伏以上电网规划方案,全市将建设准格尔旗大路、魏家峁和鄂托克前旗上海庙三个外输电力汇流站,汇集境内火电、风电、太阳能的发电电力,在满足网内电力负荷基础上,保证拟建外送通道电力供应,规划期内拟建4条特高压交直流外送通道。

   规划电力外输通道 

  通道名称 

  规模 

  蒙西至天津南通道 

  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 

  上海庙至山东通道 

  ±800千伏特高压直流 

  蒙西至湖北武汉通道 

  ±800千伏特高压直流 

  蒙西至长沙通道 

  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 

      

  二、铁路

  ——积极拓展铁路外运通道。以“三横四纵”铁路主网架为基础,向外衔接京包、大秦、神朔黄、太中银、集通等铁路通道,加快推进鄂尔多斯市至华中运煤通道建设进程,全力推动铁路复线建设及电气化改造,形成机动灵活、通疆达海、点线协调的区域铁路网络,到2017年,铁路外运能力达到5亿吨。

  ——建设市内绿色运煤体系。从铁路主网架引出支线、专用线,连接市内厂、矿、园区,结合煤炭生产矿区,铁路、公路运输通道分布情况,建设多个集洗、选、配、运一体化的现代化、环保型大型煤炭物流园区,建设绿色煤炭储运中心,积极发展大型煤矿至煤炭物流园区,物流园区至消费中心或集装站或矸石电厂的全封闭高速皮带运输;建设煤炭绿色运输通道,逐步替代汽车运输,减轻公路运输压力,改善公路沿途环境。

  三、管道

  ——完善市内配气管网。平衡发展气源供气管线与城市内配气管网,合理布局天然气门站,有效利用管网的输气能力。随着天然气勘探开发步伐的加快,合理布局市内输气管线,保障西气东输等国家管线的供气。

  ——积极推进外送管网。积极开展蒙西煤制天然气管道(杭锦旗——朔州——保定——天津——黄骅港)、鄂尔多斯——安平——沧州煤制天然气管道前期工作。根据市内天然气、煤化工产品的生产状况,适时启动相关项目建设工作,并积极推动陕京四线常规天然气管道建设,增加相关产品外输能力,力争到2017年全市燃气外输能力达到800亿立方米。

  第八章 规划实施管理

  一、争取上级支持。在项目审批、财税扶持、土地供给、环境考核等方面对基地实行差别化政策。争取加大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投入,重点安排支撑基地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建设。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对资源综合利用、替代能源和清洁生产、节能节水、环境保护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业,以及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给予税收政策支持。争取上级在有关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及项目审批、核准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支持区域内重大项目、环保设施和生态工程建设,推进开发区、工业园扩区升级,建设一批生态工业示范园和循环经济实验区。

  二、强化组织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加强对基地建设工作的协调和推进。依据本规划,制定本部门支持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统筹解决本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基地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鄂尔多斯市建设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基地建设。建立与周边地区重大事项协商沟通机制。编制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按照本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抓紧推进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对重大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的督促检查,并定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向国家、自治区及时汇报规划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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