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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02 11:52:00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2013 —201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2013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日

 

 

  鄂尔多斯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

 

 

  (2013—2017年)

  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以及混合经济中的非国有成分和非集体成分,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和活力源泉。为进一步推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使非公有制经济在推进转型升级、富民强市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按照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内政发〔2013〕61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鄂府发〔2013〕37号)等文件精神,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基础

  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状

  (一)总量规模不断壮大,经济主体地位凸显。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数量不断增加、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发挥绝对主导作用。目前,全市已注册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企业13.4万户,其中私营企业25245户,占全市企业总数的70.23%,非公注册资金总额2831.55亿元,占全市企业注册资金总额的70.33%;个体工商户110714户,注册资金总额94.12亿元。2012年,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2570亿元,占全市经济总量的7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81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61%;完成税收700亿元,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85%。

  (二)骨干企业成长良好,产业带动作用明显。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到292户,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户数的78.7%。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非公有制企业210家、超百亿元的10家。伊泰集团等7户企业进入自治区百强民营企业前十位,3户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

  (三)企业素质不断提升,创新能力日益增强。非公有制企业中涌现出一大批优秀企业家,企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非公有制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更加巩固。截至2012年底,全市21家科技创新型企业、12家高新技术企业和30个企业研发机构均为非公有制企业;5个全国驰名商标、42个自治区著名商标和110个市级知名商标全部由非公有制企业创建。

  (四)产业领域不断拓展,推动转型作用突出。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基本覆盖全部准入领域,一、三产业基本由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投资发展。规模以上工业经济中非资源型项目基本由非公有制企业投资建设。大型非公有制能源企业在开发煤炭资源的同时,积极投资建设煤电、煤化工等资源转化项目,非公有制经济对推动全市产业升级、优化经济结构作用突出,是引领我市转变发展方式的主导力量。

  (五)广泛吸纳社会就业,社会公益贡献显著。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约55万人,占全社会总就业人数的65%,是我市解决新增就业、再就业、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就业的主要渠道,是城乡居民增收的主要来源。非公有制企业社会责任感普遍增强,主动参与各类社会公益事业,在救灾、扶贫、公共事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与中东部及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存在总量不大、实力不强、结构性矛盾突出、总体素质不高、服务体系滞后等问题,制约了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整体发展水平的有效提升。

  (一)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2010年以来,国家、自治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间资本投资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我市本级、各旗区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贯彻措施,但多项扶持政策宣传不够全面,落实不够到位,造成优惠政策资源空置浪费。此外,市场准入、管理等问题还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在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和服务方面,还存在职能交叉、指导和服务缺位等问题。

  (二)企业自身素质总体不高。大部分非公有制能源开发企业和中小型企业是家族式管理体制,在法人治理结构、产品结构、技术水平、经营者素质和员工队伍素质等方面存在难以适应市场竞争需求的问题,制约了企业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有效提升。

  (三)产业层次仍然较低。非公有制企业投资领域较为单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从事资源开发的企业比重大,但存在产业链条延伸不足,初级产品多,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少,产品结构适应市场能力弱;新兴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成长缓慢,缺乏知名品牌和高新尖产品;非煤产业集群还未建立,产业能级较低,上下游产业配套欠缺,创新能力较弱和农牧业产业化程度低等问题。服务业企业大多经营交通运输、批发零售、商贸流通等少数传统产业,占企业总数的63.57%,新兴服务业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涉入较少。

  (四)融资难问题突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尚不够健全,多数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贷款。受信用服务体系不健全、担保规模偏小、担保方式单一、民间融资机制不健全及企业自身融资条件不足等因素制约,间接融资渠道不畅。融资难仍然是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服务体系建设滞后。部分政府职能部门服务意识不强,行政性收费多,企业负担过重。融资、技术、信息、培训、中介等服务体系滞后,社会公共服务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全市各行业的行业协会、联合会等组织普遍不够健全,既有的行业协会服务能力也较弱。社会中介结构少、服务单一,不能满足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服务需求。

  (六)信息渠道不畅。大部分中小企业缺乏完善的信息交流、沟通、互动平台,获得政策信息、市场信息和反映问题的渠道不畅通,都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快速成长发展。针对中小企业的统计、监测体系还未建立,宏观决策部门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情况掌握有限,制约了政策的制订和措施的实施。

  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现实环境

  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对我市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指明了方向,当前国内宏观政策及经济形势也为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党的十八大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和中央支持内蒙古又好又快发展意见的政策叠加效应将在“十二五”中后期凸显。国内需求的增加和国务院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新36条”政策将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人民群众收入的平稳增长有利于保持消费的稳定增长,宏观经济形势持续向好为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我市确定为资源型城市创新发展改革试点也将为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生产成本上升和环境制约加大将促使我市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加强科技自主创新、加快产业升级优化,提升产品附加值。2012年以来,国家有关部委审批核准的一大批项目将在今后几年陆续开工和国内各地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将带动煤炭、电力、建材等能源原材料需求的回升。国内大气环境治理措施的实施,有利于我市非公有企业发展相关产业。国内外产业转移步伐不断加快,有利于我市依托能源价格优势承接产业转移,加快科技、装备、人才等高端要素集聚。此外,我市多年来不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的成功经验和人民群众对发展成果的认同感、满足感都将转化为推动地区加快发展的精神动力。

  第二章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今后5年,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地区实际,以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壮大非公有制经济总量,切实转变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式,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社会服务体系,精心打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平台,进一步加大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不断优化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质量提升、结构优化、就业扩大、活力增强、贡献明显,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推进集聚发展。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主线,着力发展科技型、非资源型、现代服务型、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战略性新兴等产业,改造提升资源型产业和传统服务业。引导各类产业向经济开发区(园区)集中,向产业集聚区集中,推进专业化、集约化和集群式发展。

  ——坚持科技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激活非公有制经济创新活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大新产品、新服务开发力度,掌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独具特色的服务技能。引导企业广泛应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艺,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两化”(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坚持改革开放,推进服务平台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放宽政策体制限制,加强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建立健全运转高效、支撑有力的非公有制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营造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坚持全民创业,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全面贯彻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出台的各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广泛吸纳民间资本进入准入领域投资兴业,积极吸引外来资本和人口在我市创业、工作,引导社会各界立足市场、依托资源、发挥优势,创办中小企业。

  三、主要目标

  到2017年,我市非公有制经济自主发展、健康成长的环境更加完善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领域全面实现非禁即入,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素质显著增强,产业发展水平和社会贡献明显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整体水平进入全国西部地区前列,达到全国中上等水平。

  ——经济规模不断壮大。到2017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实体达到17万户,其中非公有制企业3.3万户、个体工商户13.7万户。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超过14%,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0%以上。缴纳税金年均增长15%,在2013年的基础上实现翻番。

  ——企业快速成长。新增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非公有制企业3户,总数达到13户。培育主营业务收入超500亿元非公有制企业2家、超50亿企业20家、上千万元企业1000户。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人员年均增加2万人,占全社会总就业人数的比重达到70%。非公有制企业实际利用外资达到25亿美元,引进国内(区外)资金超过1000亿元。非公有制高新技术企业占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比例保持在90%以上,新培育国家级、自治区级创新企业10家,各级科技型企业增加到80户以上。

  ——节能降耗达标。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30%以上,建筑节能达到80%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各类产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万元GDP能耗降低达到“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

  ——产业结构调整。非公有制经济对准入产业实现全覆盖,特色产业集群总数达到25个以上,经济开发区(园区)、特色产业集聚区总数达到40个以上。农牧业产业化规模进一步壮大,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增加到300家以上。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非资源型产业规模和产出效益进一步提升,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40%。服务业全面发展,金融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为支柱性产业,商贸流通、餐饮住宿、仓储运输等传统服务业进一步优化升级。

  ——服务体系完善。支持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财税、市场开拓、信用和融资担保、科技创新、劳动培训、信息和对外交流等八大平台更加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更加优越。

  第三章 非公有制经济产业发展布局

  按照“一核、两带、多点”的格局统筹布局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产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立足各自优势,遵循地区发展定位,明确分工协作关系,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集中集聚集约布局,避免数量多、档次低和同质化,走特色化、集群化、可持续化发展道路。

  一核,即城市核心区发达经济圈。东胜区、康巴什新区和阿勒腾席热镇构成的城市核心区,人才富集,现代服务业发展基础结实,区位优势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强,非公有制经济产业应按照“建设一个内核、形成四大商业圈、建成先进制造业基地、带动城乡发展、辐射周边、服务西部”的思路布局。

  ——东胜区、康巴什新区、阿勒腾席热镇城区应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建设发达的金融、经贸、商务、高档酒店、房地产、文化娱乐等产业集聚区,构建配套设施完善,交通通信便捷,生产要素快速聚集,扩散、综合服务功能完备和极具竞争力的产业格局。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应重点发展金融保险、证券、会计、律师、评估、咨询、中介代理、社区服务、电子商务、旅游等配套服务产业。

  ——东胜经济科教(轻纺工业)园区、铜川汽车博览园、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康巴什产业园区、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和江苏工业园区应与东胜区、康巴什新区、阿勒腾席热镇的产业布局相串联,形成核心区产业带。结合产业技术较为先进,知识和资本较为密集的实际,非公有制经济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电子信息、绒纺、汽车销售及增值服务、高新技术研发、航空物流和临空产业等。

    专栏 城市核心区四大商业圈 

  以东胜区旧商业圈、东胜铁西新商业圈、康巴什新区商业圈和伊旗阿镇购物中心为重点,布局以现代服务业为主、都市型工业为辅的产业。非公有制经济重点发展现代金融、商贸、购物、餐饮、酒店、娱乐、文化、物业服务等产业。 

      两带,即沿边(界)工业经济带和沿河(黄河、无定河)优质农畜产业带。沿市域边界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完善,资源富集,水煤组合优势明显,主导产业明确,应着力加强园区建设,壮大特色产业集群规模,构筑各旗区工业经济主阵地。非公有制经济依据各经济开发区(园区)产业定位,重点发展煤电、新能源、煤电铝、天然气化工、煤化工、氯碱化工、冶金建材、陶瓷等产业,培养壮大一批产值超千亿的产业集群。沿黄河地区农牧业基础结实,耕地相对较多,灌溉条件好,饲草充足,集中了全市80%的粮食产量,非公有制经济重点发展肉羊、绒山羊养殖,现代农业,蔬菜种植,农产品深加工,农业服务等。沿无定河流域牲畜养殖初具规模,非公有制经济重点发展生猪,肉牛,肉羊,家禽养殖,瓜果蔬菜种植,肉制品、乳产品加工,农畜产业化服务等。

  多点,即各旗府镇、产业镇。在各旗府镇、特色产业镇的周边地区,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城郊农业基地、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在伊金霍洛、龙口、十二连城、恩格贝、呼和木独和伊和乌素等具有特色旅游资源的乡镇,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开发生态旅游、民俗旅游资源,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和品牌。在人口集中的旗府镇,围绕打造宜居乐业城镇,非公有制经济重点发展商贸、餐饮、住宿、房地产、娱乐、文化、信息、快递和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在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乡镇,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吸纳和布局农畜产品加工业、新型建材工业、生态农业和旅游业等产业。通过乡镇非公有制经济的新兴发展,培育壮大一批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

   表1  “一核、两带、多点”布局

    

  区域 

  功能定位和主导产业 

    

   

   

  核心区发达经济圈 

  以现代服务业为主、都市型工业为补充的城市发达经济圈。依托区域内高端要素密集、产业基础好、区位优势明显、交通通讯便捷、生产要素快速扩散集聚、辐射带动力强等特点,建成发达的金融、商贸、商务、物流、文化、餐饮、休闲娱乐、房地产、信息和轻工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商贸、金融、保险、证券、公司总部、评估、咨询、电子商务、代理、高档酒店、文化、娱乐、休闲场所、房地产开发、旅游、轻纺、装璜设计、食品加工、信息服务和社区服务业等。以核心区重点工业园区为载体,集中打造汽车和装备制造基地、高新技术研发和制造基地、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物流基地。详见表3 

   

   

  沿边(界)工业经济带 

  以能源、化工、冶金和建材产业集群为主的沿河开发区(园区)。详见表2 

  沿河优质农畜产业带 

  沿黄河高效农业、肉羊养殖、绒山羊养殖、农畜产品加工和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等; 

  肉牛、肉羊、生猪、家禽、鱼养殖、农畜产品加工和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等。 

   

   

  各旗府镇、产业镇 

  各旗区现代服务业中心、制造业集聚区、农畜产品集散地。依据各自实际,重点发展商贸、商务、物流、文化、餐饮、休闲娱乐、房地产、信息、加工制造、食品加工、交易和社区服务业等。 

  2  沿边工业经济带产业布局

                                                                         单位:亿元 

             指标及主导产业 

    

  园区 

  地区生产总值 

    

  主导产业 

  2012年完成 

  “十二五”规划 

  1.达拉特经济开发区 

  325 

  1000 

  冶金、化工、煤电和建材 

  2.准格尔经济开发区 

  229 

  301 

  陶瓷和煤机制造 

  3.大路煤化工基地 

  40 

  260 

  煤化工和煤电铝 

  4.圣圆煤化工基地 

  8.5 

  240 

  煤化工、精细化工 

  5.苏里格经济开发区 

  145 

  566 

  煤化工、天然气化工及其下游精细化工 

  6.纳林河工业园区 

  - 

  - 

  洁净煤为主的煤化工 

  7.独贵塔拉工业园区 

  67.4 

  501.6 

  煤化工 

  8.新能源产业示范区 

  4.3 

  10.9 

  新能源、新光源和新材料 

  9.鄂托克经济开发区 

  258 

  450 

  电力、冶金、化工和循环经济 

  10.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 

  74.4 

  200 

  特种钢和PVC 

  11.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138.7 

  308 

  煤电和煤化工 

  12.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 

  - 

  200 

  金融、航空物流和文化产业 

  3  核心区重点园区产业定位

                                                                         单位:亿元 

             指标及主导产业 

    

  园区 

  地区生产总值 

    

  主导产业 

  2012年完成 

  “十二五”规划 

  1.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30 

  科技孵化器、高新技术研发和电子信息 

  2. 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 

  14.26 

  350 

  汽车制造及配套产业 

  3.东胜经济科教开发区 

  95 

  130 

  科教和轻纺 

  4.铜川汽车博览园区 

  7.8 

  11.4 

  汽车销售及服务 

  5.康巴什产业园区 

  - 

  50 

  汽车及装备制造 

  6.江苏工业园区 

  - 

  15.4 

  高端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 

    

  第四章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导向

  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资本准入领域和准入条件,降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投资建设的门槛,支持和鼓励有实力的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各类重点投资项目建设。加强对非公有资本投资方向的引导和产业项目的策划,充分释放非公有制经济的投资活力,掀起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新热潮。

  一、投资方向。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体目标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状,近五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的重点投资发展方向如下。

  (一)一产(含农牧业产业化)项目。现代农牧业的发展方向是走农牧业产业化之路,要着力破解我市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矛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要充分调动非公有制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一切有利因素,围绕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投资建设城区近郊及黄河沿岸生态高效农业,观光休闲旅游农业,西部牧区绒山羊、肉羊养殖业,无定河流域生猪、肉牛、肉羊、瓜果蔬菜、家禽养殖业及林沙产业。依托资源优势,将传统种养殖业和现代旅游业、商贸流通业、农副产品深加工业有机结合,打造农牧业产业化链。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壮大成为跨一产和二产的多产业企业。

  (二)二产项目。第二产业是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的主体,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非公有制经济投资比较集中的领域。重点鼓励实力的非公有制企业投资煤炭洗选配送,天然气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煤炭深加工,汽车零部件制造,电子信息,煤机、化机维修制造,氯碱化工及深加工,高档陶瓷,资源加工,冶金和高新技术研发等,为我市建设国家清洁能源输出基地、新型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全区铝循环和装备制造基地提供有力支撑。支持中小企业为有实力的大型企业、特大型企业提供装配、配套服务,从事专业化和特色化的上下游产业。鼓励非公有制企业积极投资农畜产品、食品加工,林沙产业,轻工制造,绒纺服装制造等低污染、高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都市型工业,解决城市劳动就业问题。

  (三)三产项目。加快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是解决我市劳动力就业,完善城市功能和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战略方针。非公有制经济在第三产业大有作为,重点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证券、担保、会计、法律、信息咨询等为制造业提供生产性服务的新型行业。在此基础上构建完善的生产服务分工体系,形成现代制造业与新型服务业的互动结合。同时,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旅游、商贸流通、餐饮住宿、社区家政、休闲娱乐、医疗保健等与群众物质文化生活密切联系的传统服务业,推动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效提高。

  (四)社会事业项目。正确把握社会事业公益性和产业性的双重特征,打破行政垄断和行业垄断,充分扩大社会事业的投资主体进入范围,调动非公有制企业的积极性,投资科教文化、体育、卫生医疗、养老、福利等公共服务业。同时,鼓励非公有制资本参与城镇建设与旧城改造,投资城镇供气、供热、市政环保、城市公共交通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

  (五)基础设施类项目。加大对自然垄断性行业的改革力度,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公路、铁路、通勤机场、电力、公共信息网络和邮电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有效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

  二、产业导向。围绕“一核、两带、多点”布局模式,按照“一产抓特色,二产抓转型,三产抓创新,整体抓提升”的总体思路,以增强非公有制经济内生增长动力为导向,以做强存量和培植增量为主要任务,以18个经济开发区(园区)、城市核心区及主要城镇为平台,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逐步推动产业发展由资源开发向创新驱动转变,由能源化工主导向多元支撑转变,由大型骨干企业独自引领向中小企业配套协同转变,由自我封闭发展向全面开放转变,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的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产业规模明显壮大,产业层次明显提升,产业实力明显增强。

  (一)煤炭。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做大做强伊泰、满世、汇能、伊东、乌兰等煤炭企业,到2017年培育形成1户亿吨级、2户5000万吨级地方煤炭企业。大力推进煤炭产业现代化,确保采掘机械化程度达到90%以上,矿井回采率达到75%以上。鼓励企业建立内部物料循环系统,提高煤矸石、矿井水和煤层气等伴生矿产和开采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煤炭洗选配一体化建设,支持发展配煤和型煤,原煤洗选率提高到85%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5%。

  (二)电力。以高效、清洁、绿色煤电为发展方向,调整和优化电源结构,加快建设大型坑口电站群,以准格尔旗、达拉特旗、杭锦旗、上海庙为重点,打造3000万千瓦的电源基地。普及绿色火电技术,推广应用600兆瓦以上超(超)临界等高参数、大容量机组。切实落实环保措施,火电脱硫率达到95%以上。大力普及火电项目空冷技术,加大城市中水、煤矿疏干水循环利用力度。支持建设煤矸石电厂、洗中煤发电、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低热值煤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积极打造杭锦旗双百万千瓦新能源发电基地,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占电力装机总容量的10%以上。

  (三)新型煤化工。依托伊泰、汇能、博源、亿利等龙头企业,以大路煤化工基地、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独贵塔拉工业园区、上海庙经济开发区为布局重点,积极应用煤炭深加工升级示范先进技术,建设现代煤化工产业精品项目,开拓煤炭转化清洁燃料的利用路径,打造亿吨级甲醇当量的煤基液体燃料基地。重点发展煤制油,煤制气,适度发展煤制乙二醇、二甲醚,从紧控制煤制甲醇、乙醇,积极推进低阶煤分级转化、煤化电热一体化(多联产)等综合利用。到2017年,形成540万吨煤制油、360亿立方米煤制气、140万吨煤制烯烃、740万吨煤制甲醇、600万吨尿素生产能力,初步建成国家新型煤化工基地。

  (四)天然气。加快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步伐,扩大天然气产能和消费规模,建设年产30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生产基地。加大调控和引导力度,优化天然气使用结构,优先保障东胜——康巴什——阿镇城市核心区及各旗府城镇燃气,力争城镇气化率达到90%以上;保障化肥、甲醇、液化天然气、天然气汽车等用气量,不断扩大“以气代油”规模。通过优势产业和市场要素的合理配置,推动天然气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转变。

  (五)汽车及装备制造。依托奇瑞、华泰、精功恒信等汽车制造企业,引进技术领先、产品符合市场需求的先进生产线,扩大整车生产规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投资汽车配套零部件、模具研发和制造产业,到2017年实现50万辆汽车制造产能。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型煤矿采掘机械及配套设备制造、维修,大功率风力发电机及关键零部件制造,节能环保设备制造等,发展壮大清洁能源装备制造集群,形成1000台(套)生产规模。

  (六)电子信息。以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载体,引进国内外实力雄厚的信息产业研发和生产企业,着力培育IT行业终端设备和外围设备,高性能集成电路,印刷电路板,通信设备,光伏及LED(发光二极管),消费电子产品和应用电子产品等产业链;大力发展云计算数据处理,软件开发与信息服务和物联网等产业链,积极引导我市民间资本投资电子信息产业领域,发展电子信息产品的开发和制造。

  (七)氧化铝及深加工。立足高铝粉煤灰资源,以准格尔旗、达拉特旗为布局重点,加快构筑煤电铝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做大高纯铝、电子铝箔等氧化铝下游产品规模,形成600万吨粉煤灰提取氧化铝、200万吨电解铝、100万吨初铝精深加工产能规模。

  (八)氯碱化工。加快推进亿利、君正、双欣等企业的相关项目建设进度,形成300万吨PVC(聚氯乙烯)产能规模,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依托已形成的PVC产能,发展异型材、塑钢门窗、管材、汽车用塑料等高端产品,将氯碱化工深加工率提高到30%以上。

  (九)陶瓷。继续打造达拉特经济开发区(三垧梁工业园区)、准格尔经济开发区两个陶瓷产业基地,重点发展建筑用瓷、高档生活用瓷、礼品用瓷等,加快以确定的100条生产线建设步伐,尽快形成产业集群发展优势。

  (十)羊绒。加快鄂尔多斯羊绒产业园区搬迁建设步伐,更新装备,推广和应用先进纺纱技术,开发中高端产品,推动羊绒产业向精深加工发展。加快打造东胜经济科教(轻纺工业)开发区,完善中小企业产业配套体系,振兴羊绒服装产业集群。加快绒纺产品相关标准制定,提升技术创新,构建设计、生产、销售一体化的核心竞争力,培育壮大一批国际知名羊绒品牌。到2017年,全市羊绒服装生产能力达1500万件。

  (十一)农畜产品加工。加快发展肉牛、肉羊、生猪、家禽、蔬菜五大主导产业及羊绒、沙棘、沙柳、螺旋藻等特色产业,促进农牧业向黄河、无定河流域集中,建设呼包鄂榆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大力引导中小企业投资发展农畜产品养殖、加工、储运及营销业,尽快形成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精细化加工、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新格局。扶持壮大四季青、东达、五家尧等龙头企业,培育10个名优品牌。到2017年,农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300亿元。

  (十二)金融。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作用,创新金融业发展方式,强化金融业支柱产业地位和区域辐射能力,建设特色鲜明的区域金融中心。积极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和功能性服务中心,或将总部或西部地区总部设在我市,壮大银行、证券、保险主体金融业。稳步发展融资担保公司,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创新发展,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推动融资租赁公司增资扩股,积极推进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机构创新试点。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发行债券,拓宽融资渠道。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

  (十三)现代物流。大力构筑以能源重化工和装备制造为主的生产性物流和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生活性物流产业体系。积极建设煤炭、化工、农畜产品加工、商贸、冶金建材和装备制造专业物流工程,建成国家级煤炭交易中心、能源化工产品配送中心、区域商贸中心、制造业零部件接转中心和轻工产品转运中心。加快推进东胜、大塔、札萨克、空港四大中心物流园区、综合物流园区和专业配送中心建设步伐。引导交通运输、仓储配送、货运代理、邮政等企业走联合发展道路,建立一批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物流企业集团,扶持民营资本发展小型物流企业、兴办或加盟快递公司,满足社会对不同类型的物流需求。吸引国内外知名第三方物流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基地或营运中心,带动我市第三方物流业发展。到2017年,全市物流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

  (十四)文化。推进江源、秦直道、鄂尔多斯动漫、中视文化、天风和东联动漫等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进程,引进和培育影视制作、美术动漫、演艺、广告策划和古玩文博等文化创意产业,建设集技术开发、动漫创意、作品制作、版权交易和人才培养等功能于一体的文化产业基地。大力发展文化娱乐业,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建设城市游乐中心、文化产业街区、影院、剧场和商务休闲场所等娱乐设施,引进和创新健康新型娱乐形式。加快发展现代传媒业,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发展数字媒体产业。到2017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

  (十五)旅游。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多层次推进旅游业发展,提升打造东胜-成吉思汗陵,库布齐沙漠,西鄂尔多斯草原,毛乌素沙漠,准格尔工业观光及黄河峡谷五大旅游区,构建沿黄河旅游风光带,建设一批知名品牌旅游景区。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围绕生态和文化两大类七个系列旅游产品,投资发展旅游咨询、导游、酒店、餐饮、购物、休闲娱乐、农家乐、牧家乐和渔家乐等旅游配套产业和增值服务,引导中小企业围绕我市地区和民族特色文化,加大旅游商品开发力度,发展旅游商品、纪念品的生产和销售,完善旅游全产业链条。到2017年,旅游业总收入达到250亿元。

  (十六)商贸流通。积极引导民营资本投资商业,实现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高度集中,打造商贸产业集群。积极推进商业发展层次的转变与升级,大力发展高端百货零售业,鼓励各大中型商场错位经营,实施精品、名品、名店及品牌经营战略,引导和推动传统百货业转型升级,打造现代商业中心。着力打造东胜区旧城商业圈、东胜铁西新商业圈两个百亿元商业圈,打造东胜区购物中心、每天百货、王府井百货、万正广场和阿勒腾席热镇华联商厦等10个亿元级市场集群及一批特色商业街和专业市场,加快建设各旗中心镇商业中心和特色街。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全面进入商贸流通业并向特色化、现代化方向发展,支持民间资本发展精品店、折扣店、标准化菜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平价便民店、社区商业示范店、标准农家店和商品配送中心等商业项目。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立足本地商品资源发展电子商务产业,重点围绕二手汽车、羊绒制品、风干肉制品、沙棘保健品、螺旋藻和乳制品等开办网店,推进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到2017年,全市商贸流通实现增加值800亿元,从业人员达到20万人,培育年销售额过亿元的商业企业50家。

  (十七)餐饮业。实施餐饮业品牌化发展战略,加快发展地方特色餐饮企业,引导特色餐饮名店兼收并蓄、博采众长,发掘传统美食文化融入现代消费理念,提升品牌整体形象。建设一批食品加工配送中心和连锁化、标准化的早餐网点,改造提升一批美食特色街区。着力打造东胜美食一条街、康巴什美食广场等餐饮业集聚区,规范一批快餐品牌,形成以大众餐饮为主体,各种特色餐饮业竞相发展,总体发展水平基本与居民餐饮消费需求相适应的餐饮业发展格局。餐饮业保持年均20%左右的增长速度,到2017年零售额达到200亿元左右,培育形成一批地方特色明显,社会影响力大的品牌餐饮企业集团。

  (十八)商务会展。坚持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和品牌化发展方向,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借鉴国内外先进行业发展模式,全面进入会展主办、承办、场馆提供、展事工程、设计制作、装潢搭建和配套服务等领域,依托会展中心、博物馆、展览馆和体育场馆等设施,经营车展、房展、商品交易会、文化旅游推介和体育赛事等会展产业,提升我市会展业发展水平。到2107年,建成各类展场面积50万平方米,会展产业直接收入达到50亿元。

  (十九)房地产服务业。引导房地产企业通过让利、促销和改进房款付款方式等措施消化存量商品房,加快资金回笼,盘活总量。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兼并、收购、重组,提升资金实力、信用等级和建设资质等级,增强自身综合实力。引导房地产企业加快完善住宅小区生活功能配套,提升宜居水平,建设精品工程。到2017年,全市商品房存量控制在50万平方米以下,房地产开发建设及配套产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二十)公共服务。大力支持民营资本结合我市社会公共服务薄弱环节,全面进入教育服务业、卫生服务业、民政服务业和社区服务等领域,发展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民办教育、社会考试、卫生医疗机构、养老院、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中心、物业管理、家政、福利企业和福利彩票投注站等服务类产业,培育扶持一批专业化、标准化公共服务中小企业。

  第五章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培育

  结合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到2017年的发展预期目标,通过着力培育非公重点骨干企业和大力扶持成长型中小企业等措施,以非公企业的快速发展壮大带动非公有制经济上规模、上水平。

  一、重点培育非公有制骨干企业。非公有制骨干企业主要指企业资产规模较大(10亿元以上),企业主导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盈利能力强,产业关联与带动能力强,企业对经济转型、解决就业、增收财税和公益事业等方面贡献突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产品和良好的社会声誉,代表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最高水平。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骨干企业以重组、兼并、收购、发债、上市融资的方式参与资本运作,扩大企业规模。对新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的非公有制企业,在项目用地等方面按规定给予支持。经济开发区(园区)内的非公有制企业,享受支持经济开发区(园区)建设发展的各类优惠政策。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奖励,对在财税、就业和社会事业等方面贡献突出,成绩得到社会普遍认可的非公有制企业及经营者,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二、大力扶持创业发展型中小企业。创业发展型非公有制企业是指处于成长阶段的非公有制中小微型企业(销售额3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亿元以下)。创业发展型非公有制企业规模小,生产经营方式灵活,具有较强的创新意愿和创业激情,是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的新生力量,经济持续保持活力的最活跃因素。创业发展型非公有制企业的主要发展思路是建立服务支持体系,提供配套服务,促进更好更快发展。现阶段对创业发展型非公有制企业的扶持主要体现在融资、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等方面。主要包括:根据市场需求,加强政府与银行机构的对接,每年为取得较大发展的创业发展型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专项信贷资金,结合经济形势,在贷款额度和利息方面给予优惠,给予适当贴息支持,并优先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提供素质培训和技术支撑,引导企业进行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推荐权威中介咨询机构为企业查摆企业成长期存在的问题,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建立企业与行政主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系沟通,为企业排忧解难。严格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取消对企业不合理的收费和摊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将创业发展型非公有制企业确定为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投诉中心重点关注对象,保障其合法权益,为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提升非公有制企业综合素质。着力完善产权结构,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吸纳员工入股、外来参股、合资合作和上市融资等多种方式,改变单一的产权结构,构建开放型、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不断增强企业的发展活力和抗风险能力。严格规范产权的市场运作和管理,努力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产权交易市场,拓展产权交易功能。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产权转让信息平台,扶持建立非公有制企业产权交易中介组织,带动生产要素流动和效益发挥,畅通非公有制企业的进入和退出渠道。引导企业不断加强对职工合法权益的尊重和维护,在签订劳动合同、休息休假、工薪支付、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等方面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治力度,强化非公有制企业的市场信用,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将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作为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系统地、持续地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重视对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扶持培育,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投入,调整投资结构,重点支持基础性创新和集群性创新,加强“产学研”一体化战略联盟建设。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与非公有制企业的沟通联络,定期开展政府工作人员到企业挂职锻炼活动,不断提升非公有制企业组织建设工作水平。

  第六章 完善非公有经济发展的服务体系

  一、落实政策法规,优化发展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鄂府发〔2013〕37号),制定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加大宣传力度,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的政策环境、健全的法制环境和完善的市场环境,形成思想统一、认识到位、政策宽松、措施得力的良好发展氛围。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产权保护,进一步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切实保障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开;严禁执法部门和人员以任何形式向非公有制企业推销产品和实行有偿服务;严禁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强行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参加评比、竞赛、联谊等活动;严禁开展影响非公有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检查活动。建立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维权投诉中心,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加强财税支持,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市级财政按每年提高20%的比例逐年递增,各旗区、经济开发区(园区)根据财力可设立相应规模的非公有制经济专项资金。设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积极利用国家、自治区级专项资金,建立健全旗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预算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优先考虑本地非公有制企业,相关部门要定期公布参与政府采购的非公有制企业名单和产品服务目录。认真贯彻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相关政策,支持民营资本全面进入现代服务业各领域做大做强。

  加大非公有制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对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和500亿元的非公有制企业,3年内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市级财政返还,专项用于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对其经营团队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30%、50%、70%和100%比例返还。落实国家、自治区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对规定可由地方自行调整的税收政策,按最优惠规定执行;对技术转让、开发、咨询和服务等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从事农畜产品初加工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新办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福利机构等公共事业项目,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对在我市新设立总部的金融法人机构,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市级财政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

  三、放宽准入领域及限制,助推企业开拓市场。进一步放宽民营资本准入范围,按照“非禁即入、有需则让”的原则,支持民营资本以独资、控股和参股等方式广泛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社会民生事业。引导民营资本创新发展金融物流、商业餐饮、信息咨询、电子商务和社会中介等服务业;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进一步放宽民营资本准入条件,简化非公有制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程序,对我市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符合市场主体登记条件,取得法定前置审批文件后即可办理筹建登记。探索制定非货币资产评估法规,放宽非公有制企业出资条件,允许以实物、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林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债券和股权等作价出资创办中小微企业。进一步简化非公有制企业年检手续,提高年检服务效率。建立健全旗区非公有制(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培育骨干服务机构,在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产业园区建设一批自治区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支持中小企业改制、重组、联合,做大做强。

  四、推进“两化”融合,完善企业信息服务。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计制度,在现有统计体系下,建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数据库,分行业、产业和地区建立健全统计数据指标,与主要经济指标一同进行年度调查、统计。推进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实现电子政务管理,建立全市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密切关注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准确、及时的融资、人才、技术、市场信息和政策导向。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提升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技术开发、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和财务管理等水平,鼓励中小企业广泛开展电子商务贸易。

  五、拓宽融资渠道,解决企业发展资金。逐步建立和完善市本级和旗区信用担保体系,构建投资多元化的融资担保机构,加强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联系,继续开展金融服务进旗区、园区和企业活动。着力加强银政企合作,主动向金融机构推荐项目,建立各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试点,全面加强银行机构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资金支持。组织协调金融部门开展银企授信活动,鼓励金融机构灵活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及利率杠杆为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金融服务。简化抵押、担保手续,降低评估费用,对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或非全额担保贷款,扩大授信额度。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非公有制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力争每年有2家企业上市发行债券。以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龙头企业为重点,推动优质非公有制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上市后备企业按不同阶段给予资金奖励。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专项资金和基金,加快设立市旗两级产业发展基金,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创业发展。

  六、完善创新体系,提高非公竞争能力。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支持50家非公有制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帮助企业开展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加强与清华大学、中科院等院所的科研合作,加快国家清洁能源创新园、大科学装置园区、鄂尔多斯低碳谷等创新基地及紫荆创新研究院建设。协助企业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力争新增认定10家。鼓励和支持企业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促进传统优势产业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先进实用技术成果推广为切入点,加强农牧业科技创新。加快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步伐,引进和集聚科技研发资源,组建一批适合非公有制企业创业需要的开放式、共性技术中心,优惠向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服务,为非公有制企业节省投资,降低创业成本。加强各旗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能力建设,提升服务中小企业能力水平。

  七、加强人才引进,增强企业智力支持。严格执行“人才鄂尔多斯战略”及“1+8”政策体系,加快培养和吸引专业人才,用高素质人才带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全面发展,力争五年吸引、培养10万名各类非公经济发展适用人才。人事劳动部门要加强调研,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力资源的储备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推进市、旗区各类创业辅导基地建设,新建一批中小企业培训基地,利用社会各种资源,组织创业辅导和创业培训,引导失业人员和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开办中小微企业。鼓励非公有制企业有针对性地选送人才到大专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体系和人才交流服务体系,定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轮训。定期举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培训,继续开办企业高管领导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停止家族式管理模式,引进职业经理人,建立非公有制企业现代化运行体制。

  八、加强合作交流,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组织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参与国内外贸易,开拓市场。鼓励成长性好、市场潜力大、竞争力较强的非公有制企业在区外、国外建立资源开发型、技术开发型和贸易型实体及技术研发机构,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业务,带动扩大设备、技术和产品出口。加大非公有制经济对外招商引资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吸收外商投资,切实改善投资环境,把引进外资、技术和智力紧密结合,着力提高招商引资水平,扩大利用外资规模。

  第七章 加强非公有经济发展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建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各旗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强化责任、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切实落实自治区及我市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制定本旗区的贯彻落实意见或办法。各经济开发区(园区)要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围绕各自产业发展定位,以产业配套、延伸和升级为切入点,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市直各部门要从各自的职能职责出发,尽快研究制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具体办法,同时加强部门间的联动和政策衔接,形成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大力宣传国家、自治区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在富民强市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每年召开一次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表彰优秀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及经营者,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各级各部门在制定涉及非公有制经济主体重大利益关系的政策措施和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时,应充分征求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意见。强化服务意识,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事项,要按期办结,并承担事后监督责任。要为投资企业和重点投资项目提供全程服务,主动跟踪联系,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建设或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政策性问题,提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咨询、解释等服务。 

  三、强化责任考核,严格政策落实。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为旗区、经济开发区(园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度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市党政督查部门要加强对有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信息管理制度,准确掌握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的运行调度,及时发现在兑现政策和推进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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